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访问次数: 1110 来源:村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0.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尼尔基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根据《莫旗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莫财预【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将经旗财政部门批复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人民政府单位及所属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所属单位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 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1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包括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尼尔基镇人民政府和所属的8个部门,所属部门分别是:尼尔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尼尔基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尼尔基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尼尔基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尼尔基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尼尔基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尼尔基镇综合执法局,尼尔基镇党群服务中心,尼尔基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人员基本情况:核定编制122人,在职人员122人,离退休人员12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952.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40.45万元,增长6%,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支出预算1952.3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40.45万元,增长7 %,增加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95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1.58万元,占比81.5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60.80万元,占比18.48%;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 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95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08万元,占比 81.03 %;项目支出370.30万元,占比 18.9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5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2.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70.30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82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66.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单位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3.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7.3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3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专项经费。

4、 卫生健康支出  8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77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  516.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431.4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优抚经费、村干部工资及村级经费。

6、 农林水支出19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4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人员工资及经费,社区及村干部工资及村级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106.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70.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0.30万元,增长97.3 %。主要用于业务费(2020年收入安排)3万元,环卫工资和保险283.61万元,城市维护费13万元,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4.5万元,业务费(收入安排)50万元,乡镇补贴11.19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增加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加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是日常工作需要,疫情防控、扶贫攻坚工作仍需继续开展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5.74万元,增长26.17%。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28.8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3万元、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11万元。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为脱贫攻坚支出和抗击疫情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机要通信车1辆、应急保障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70.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梅 联系电话:1384803404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0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

 

2021年3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