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上午,全旗乡镇河长工作会议召开。政府副旗长李晓东,各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分管副乡镇长,旗政府办、旗河长办、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农科局、自然资源执法大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2020年河长制工作开展、年度考核情况及2021年第一季度乡镇河长巡河情况,旗河长办通报2021年河长制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各乡镇河长要贯彻落实水利部松辽委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经验教训,持续强化河道监管。树立大局意识,重视和加强河道治理保护,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定期开展巡河,主动发现问题,研究工作举措,有效遏制损害河道行为的发生。对上级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反馈的各项问题,要勇于担当,不回避矛盾,主动协调联络相关职能部门,按时限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河道“四乱”问题一直以来是上级关注、督查检查重点,各乡镇要查找梳理河道“四乱”问题原因,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我旗已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三年整治,各地要杜绝侥幸心理,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危机意识,扎实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提高政策判断力、政策领悟力、政策执行力,对河道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消除存量、遏制增量,要敢于动真碰硬,动真是为了认真、碰硬是为了过硬,对河道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零弹性、零余地。
会议要求,各级河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好包干河流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深入河道进行巡查,了解所管河段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旗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发力,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真正形成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推动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见效。旗河长办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协调调度各乡镇河长、有关部门落实好职责任务,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强化督办问效,定期通报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旗级河长汇报,及时拿出解决方案。
会议对2021年河长制重点任务作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旗河长办要加大对各乡镇“清四乱”督查随访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河道“四乱”问题,将责令有关乡镇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旗级领导,每月对各乡镇河长巡河情况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要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各乡镇要捋清基层执法局职能职责,明晰河道问题最终执法权限,打通执法最后一公里问题。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水行政执法能力,利用好本级综合执法力量,与旗级执法部门、行业部门做好协调配合,严厉打击河道违法案件。三是要充分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加强对辖区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及时监督提醒涉河项目办理河道审批手续。加强采砂规划中有采砂任务河段的日常监管,预防出现超采现象。严格执法,各乡镇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大型砂堆屯放、遗留砂坑问题进行排查,切实维护好河湖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和非法采砂行为。四是要切实形成河道治理保护合力,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科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作为旗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工作主动性,不要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和相关审批部门要做好协调对接,主动作为,严格执法,形成“共抓共管共治”的河道管理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