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及旗委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当前我旗民族工作,按照旗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显德(院 长)
副组长:孟玉梅(党支部书记)
安国良(副院长)
李超然(党支部副书记)
组 员:郭 晶(党建办主任)
王 雪(科教科主任)
于占江(办公室主任)
李 岩(工会主席)
娜增挂(医务办主任)
旋丽红(护理部主任)
金国英(对外协作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郭晶负责莫旗中蒙医院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管理,联系电话:13847083469。
二、职责分工
组长: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安排落实民族团结工作部署的各项任务,督促相关工作负责人完成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对重大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决定采取处置事件的重大措施;协调上级和有关部门,负责维护医院安全和稳定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推进民族团结各项工作的开展。
组员:负责医院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工作,及时掌握民族宗教领域的各种动态和不安定因素,并协同有关部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妥善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民族团结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单位民族团结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负责民族团结工作外宣及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莫旗中蒙医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