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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审计局2020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访问次数: 1123 来源:审 计 局 发布时间:2021-03-25 [ 字体大小: ]

2020年,旗审计局党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旗委审计委员会和旗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六个稳”要求,聚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6月5日召开旗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呼伦贝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19年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审议了《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莫旗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研究审议《莫旗委审计委员会联络员工作制度》,安排部署2020年审计工作。

 

一、2020年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对财政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和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完成全旗财政数据采集和一级预算单位数据采集、预算单位财务软件使用情况审计调查、预算单位数据筛查问题核实等工作。

2、受旗委组织部委托,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责为目标,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警防范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对6名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3个),对15名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进行监交。

3、专项资金审计

一是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目标,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合红会2019年度捐赠款物接收、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全旗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

二是完成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审计。

三是开展对2016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在扶贫及其他涉农涉牧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落实工作。

四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五是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依法、有序、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对阿尔拉镇水资源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

4、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开展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5、开展新增财政专项资金审计。

6、以促进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开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产权保护等情况。

7、为提高“博爱一日捐”资金的质量和效率,揭露问题,强化管理,维护资金安全,对 2019年度“博爱一日捐”款项进行审计。

8、开展财政直达旗县惠企利民专项审计。

9、按照审计厅和市审计局要求,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鄂伦春自治旗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项目;完成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扎兰屯市扶贫与乡村振兴项目审计;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核查工作;到鄂伦春旗开展党费自查审计。

二、2021年审计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

2021年,旗审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审计工作会议、自治区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促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自治旗“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1、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以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政令畅通、发挥实效。

2、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永恒主题,继续加强旗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国家财政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得到认真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和社会热点问题,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揭露和纠正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部分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在审计中对其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全面提升财政审计的层次和水平,关注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财政支出,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三公经费”等方面审计,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3、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安排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如对涉农涉牧、扶贫救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进行有效监督。深刻把握重点专项民生资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将社会公平问题作为重点专项民生资金审计的一项重点内容,以公平的视角审视各项民生政策,着力揭示民生资金在决策、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不公平、不公正、虚报项目骗取资金、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强化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4、积极稳妥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及《莫旗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审计比重。真实反映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为党委政府管理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加大任中审计比例,重点关注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情况、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情况、遵守经济法律法规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5、开展供销合作社专项审计。

6、开展科技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7、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

8、对旗红十字会2020年度捐赠款物接受、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9、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0、完成旗委、旗政府、纪委监委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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