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扎罗梅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以及分工
一、党支部书记(高玉东)在上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委员会日常工作,其分工如下:
1、牵头抓好本级党建工作,负责召集党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2、组织协调群团等组织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成员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坚持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严格组织建设,按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抓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二、党支部副书记(高井奎)
党支部副书记,积极负责地主持党支部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负责抓好落实。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定期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上级的决议和指示。按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感情政治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与监督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与党内不良现象作斗争。向党员布置群众工作任务,并检查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经常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教育,指派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明确责任。要做好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5、关心、支持、指导共青团工作。要指导群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富有特色的活动。使团组织真正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其他群众组织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组织委员(刘伟)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分工如下:
1、协助抓好党建工作。配合党组织书记谋划本支部党建日常工作、上级考核及督查等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2、负责日常考勤和会务工作。做好党支部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3、做好党员培养和发展工作。负责入党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参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的培训和考察等工作。
4、做好党组织关系结转、党费收缴和管理、党内统计等工作。
5、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6、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纪检委员(刘明)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纪检委员的职责和分工如下:
1、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
3、监督、检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及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4、负责检查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考察了解受处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6、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支部书记汇报,协助纪委做好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7、定期和不定期向支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重大问题向纪委汇报。
五、宣传委员(葛宇明)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分工如下: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相关媒体,抓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5、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