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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20号)

访问次数: 15 来源:伊兰社区 发布时间:2021-02-01 [ 字体大小: ]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1〕2号)要求和全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境外抵返我市人员在入境地执行管控措施后,抵返我市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就地过年不流动,如已抵返我市的,须在我市目的地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节期间原则上就地过年不流动,特殊情况确需抵返我市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我市目的地执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人员春节期间跨省(区、市)抵返我市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低风险地区抵返人员(不包括跨省抵返我市农村牧区的人员)在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二、做好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要求,即日起至3月8日,跨省(区、市)抵返我市农村牧区的返乡人员(目的地非旗市区政府所在地),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人员,需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切实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我市为低风险地区,倡导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各重点场所要加大防控力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发现重点人员和疑似病例要规范处置、及时报告。广大居民要尽可能减少外出,倡导少串门、不聚会,提倡“喜事新办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不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倡导人民群众春节期间就地过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确需出行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配合有关部门单位的查验工作,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备,抵达目的地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主动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返程前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报备,返抵我市后要自觉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单位和个人的法定责任,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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