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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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兰社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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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控春节期间因人、物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的总体稳定,在指挥部第17号公告的基础上,进一步严管严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外地抵返我市人员提前报备制度。对从有两个及以上中高风险城市的省份抵返我市的所有人员,以及在我市以外的地区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从发布公告之日起,一律实行提前报备制度,由本人或亲属提前3天,将抵返人员的行程(含飞机火车汽车日期班次等情况)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报备,抵达后要在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嘎查村)登记详细信息。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我市人员,要一律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7号)执行。对来自有两个及以上中高风险城市的省份低风险地区人员,要持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或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并居家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
三、加强社区(嘎查村)管控。各地要立即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由社区(嘎查村)或物业负责,全面落实出入社区(嘎查村)人员测温、扫码、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嘎查村)登记等措施。
四、切实加强“一场两站”管控。对进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人员要一律落实身份证、健康码查验及登记等措施。对沿线火车站要严管严控,各旗市区政府、公安、卫健、铁路等部门要对车站出入人员进行严格排查,防止中高风险地区抵返人员入境脱管。
五、切实加强公共交通工具管控。市内乘坐出租车、网约车人员要一律规范戴口罩、扫码、携带身份证,乘坐公交车的人员除落实上述要求外还要进行体温检测;不能扫码的要登记身份信息;对拒不配合的人员,司乘人员有权拒载;发现有体温偏高等异常情况的,司乘人员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六、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控。苏木乡镇政府、嘎查村委会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农贸市场严格落实“五有三加强”措施,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七、落实边境管控措施。持续完善军警民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强化对边境地区的管控措施,深入开展人员摸排,严厉打击非法越境、偷渡以及走私境外冷冻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严防严控人员聚集。红事白事一律从简,一般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必须报批,50人以内的,要提前向社区(嘎查村)报备,落实实名登记、扫码、测温等措施,参加活动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用餐时每桌人员控制在10人以下,餐桌间距保持安全距离。同学、朋友、亲属等私人聚会不得超过10人。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承接50人以上活动的,要提前3天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既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也依法追究承接宾馆酒店的责任。
九、倡导在外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人员全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14天内严格落实自我健康监测和相关管控措施,不串门、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十、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来自有两个及以上中高风险城市的省份所有人员或在外地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不报备的,不按规定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隐瞒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行程的,违反规定进行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不报批或进行10人以上聚会聚餐的,以及其他违反《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7号)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打击处理。希望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5000元奖励,对举报人进行严格保密。
十一、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社区(嘎查村)要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抵返我市人员的社区(嘎查村)管控工作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除在互联网、手机、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告内容外,本公告要一律张贴到各社区(嘎查村)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