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促进形成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工作局面,莫旗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郭金生任委员会主任,旗政法委副书记王成军、旗法院副院长特古斯、旗检察院副检察长鄂擎、旗司法局局长李延久任委员会副主任,旗委编办、旗发改委、财政局、人保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妇联、残联、团旗委等11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司法局,由旗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振忠任办公室主任。
莫旗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为推进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利于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好《社区矫正法》各项规定,推动《社区矫正法》和相关规定的顺利实施,推进全旗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