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政发〔2020〕42 号
莫旗人民政府
关于莫旗人民政府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莫旗人民政府实行旗长负责制,副旗长协助旗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经研究,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如下:
索曙辉旗长:领导旗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旗审计局。
联系:旗委编制办。
敖学俊常务副旗长:协助索曙辉旗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和发展改革、粮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金融、外事、医疗保障、信访、国有资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城市建设投资、全面深化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旗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政务服务局。协助索曙辉旗长分管旗审计局。
分管旗机关事务管理局,莫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达瓦伟业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莫旗委员会、旗监察委员会,旗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旗总工会、共青团莫旗委员会、旗妇女联合会,旗委党校、莫力达瓦报社、旗接待办,旗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莫旗支行,国网蒙东公司莫旗供电分公司、中石油内蒙古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莫旗经营部,各金融、保险机构。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齐升副旗长:协助索曙辉旗长负责京蒙区域合作对口帮扶工作,协助分管副旗长负责扶贫工作。协助分管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金生副旗长:协助索曙辉旗长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司法局,协助分管副旗长分管旗信访局工作(侧重涉法涉诉访、越级访)。
联系: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旗国家安全局、武警莫旗中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海波副旗长:协助索曙辉旗长负责教育、体育、民政、城乡建设、房屋征收、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林业草原等方面工作。分管旗教育局(体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和草原局。
分管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莫力达瓦巴彦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达瓦山文化旅游投资公司。
联系:旗武装部,旗文学艺术联合会、旗残疾人联合会、旗红十字会、旗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旗邮政公司、有线电视台、794发射台、移动通信莫旗分公司、联通莫旗分公司、电信莫旗分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琰副旗长:协助索曙辉旗长负责库区、灌区、民事、水利、农牧、科技、卫生健康、扶贫开发等方面工作。分管尼尔基库区管委会、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内蒙古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分管旗移民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旗科学技术协会,旗气象局,旗达斡尔学会、旗鄂温克学会。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如明副旗长:协助索曙辉旗长负责园区产业,工业、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统计、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莫力达瓦工业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统计局。
联系:旗工商业联合会,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莫旗分局、国家统计局莫力达瓦调查队、旗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旗盐务专卖局(盐业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宏副旗长:协助分管副旗长负责扶贫方面工作。协助分管旗扶贫开发办公室。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索曙辉旗长出差,由敖学俊常务副旗长代为主持旗政府全面工作;旗长、常务副旗长均出差,由排名靠前的副旗长代为协调旗政府全面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分工实行协管制度。第一组:组长敖学俊,敖学俊、郭金生协管;第二组:组长李海波,李海波、张如明协管;第三组:组长郭琰,郭琰、齐升、王宏协管。
此通知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