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支部书记郭斌领学,全体党员参加,会上,支部书记宣读了《条例》内容,号召全体党员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推动文明行为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此条例应用中心实际工作中,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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