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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802 来源:中蒙医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和防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强化常态化防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属于β属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潜伏期为1-14天,多为3-7天;发病前1-2天和发病初期的传染性相对较强;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由于在粪便、尿液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当注意其对环境污染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或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但持续时间尚不明确。

三、疫情监测

(一)病例发现、报告和管理。

  1.疑似病例定义。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两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1)流行病学史:①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前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④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临床表现: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②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2.确诊病例定义。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血清学证据之一者:(1)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2)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3)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均为阳性;(4)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IgG抗体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及以上升高。

  1. 病例发现。各科室应当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对于其中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者,应当及时检测。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对接诊发热或感染性疾病的医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当及时检测。
  2. 病例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当立即分别报告医务科、感控科及主管院长,由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会诊,不能排除疑似病例时,立即电话分别报告旗卫健委、疾控中心,并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
  3. 隔离、转诊。当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立即就地隔离,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旗人民医院)。

四、重点环节防控

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和空气等的清洁与消毒以及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分区管理要求,严格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病房陪护探视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和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

(一)预检分诊

  1. 预检分诊点设立在门诊大厅入口处,标识清楚,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2. 预检分诊点实行24h值班制。
  3. 预检分诊点配备医用外科口罩(发热患者使用)、体温表(非接触式)、手消液、医疗废物桶、发热患者患者基本情况登记本等;
  4. 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每次接触患者前、后立即进行手卫生;
  5. 配备有经验的分诊人员,对进入门急诊的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相关症状,如发现可疑患者,登记患者信息,指导未正确佩戴口罩的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咳嗽呼吸礼仪,由工作人员引领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发热门诊

  1. 发热门诊配备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医师应熟练掌握相关疾病特点、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疗原则、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传染病报告要求等;
  2. 发热门诊护士应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掌握相关疾病护理要点、传染病分诊、各项护理操作、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数量酌情增加医护人员数量;
  3. 所有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需经过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诊疗知识和医院感染预防预控相关知识培训,经穿脱防护用品、手卫生等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发热门诊实行24h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有醒目标识),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推诿患者;
  5. 对所有就诊患者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为所有患者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进行胸部CT检查;
  6. 发热门诊患者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封闭处理、做好标识,第一时间专人密封运送至检验科。如患者需前往发热门诊以外区域检查,应当严格遵循“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专人防护陪同”的原则,不与普通患者混乘电梯,检查室单人使用,接诊医务人员做好防护,患者所处环境做好消毒。
  7. 接诊医生发现可疑病例须立即分别报告医务科、感控科、主管院长,由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登记、隔离、报告,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
  8. 疑似或确认病例应尽快转送至定点医院救治;
  9. 发热门诊实时或定时对环境和空气进行清洁消毒,终末消毒如实登记。发热门诊区域的医疗设备、物体表面、布草、地面、空气的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规定,并有相应工作记录。

(三)普通病区管理与防控

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医发102号)》《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加强普通病区管理,满足单间隔离要求。

  1. 严格落实住院患者排查流程。需入院治疗的患者及家属,排查CT、新冠核酸检测、新冠抗体检测3项,排除新冠的收治病房进一步治疗,暂时不能排除需要进一步确定的收治隔离病房;
  2. 强化隔离管理。病房继续设置24小时门禁管理,加强探视管理,固定陪护,对每一住院患者及陪护的进行宣教,原则上住院期间不离开病房,禁止探视。
  3. 加强管理病区空气消毒管理。各病区均已配备了移动式空气消毒机。每日分时段对各病房进行空气消毒。

(四)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 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 配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方便可及的个人防护装备;
  3. 医务人员应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医疗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接诊时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一次性外科口罩,必要时穿一次性隔离衣。如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在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溅操作时,穿一次性隔离衣或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等;
  4. 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装备。在穿脱防护装备时,应二人一组相互监督,避免交叉感染。禁止穿戴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或乳胶手套离开特定区域;
  5. 当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呗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6. 疫情期间,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若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
  7.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暴露风险的差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选择防护用品,并根据风险评估适当调整,做到以下防护:

(1)一级防护:预检分诊点,普通门急诊留观区,门诊,普通病区,隔离病区的潜在污染区工作人员,以及进行普通患者手术,非新冠患者的影像检查与病理检查,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外的安保、保洁、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人员。一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等。

(2)二级防护: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内,疑似及确诊患者影像检查及检验,疑似及确诊患者转运、陪检、尸体处置时,新冠核酸检测时采用二级防护措施。二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工作帽、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3)三级防护:急诊条件下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可产生气溶胶操作、手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采用三级防护。三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1. 防护用品穿脱,严格按照《防护用品脱摘流程》。

五、清洁与消毒

(一)室内空气清洁与消毒

  1. 有人情况下可:普通病房首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条件受限时,采取空气循环风消毒器。
  2. 无人情况下可: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作用时间≥60min。
  3. 化学消毒:可选用3%过氧化氢、5000mg/L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按照20mL/m3-30mL/m3的用量加入到超低容量喷雾器中,进行喷雾消毒。消毒前先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到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渐进的顺序依次喷雾。作用时间:过氧化氢30min-60min,过氧乙酸为1h。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

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

  1. 严格遵循《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2-2020)《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2)《关于 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195号)等文件要求。

 2.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工作,消除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

 3.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制度,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应先去污,在实施消毒。具体措施如下:

(1)地面、墙壁。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洒一次,喷药量为100mL/m2 --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洒一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每日不少于二次。

(2)物体表面: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床旁桌、椅、门把手、灯开关等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如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应当先小心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喷洒或浸泡消毒,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干净。每日不少于二次。

(3)污染物(患者血液、分泌物和呕吐物)。少量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干巾)小心移除。

大量污染物应当使用含吸水成分的消毒粉或漂白粉完全覆盖,或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完全覆盖后用足量的有效氯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在吸水材料上,作用30分钟以上(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干巾),小心清除干净。清除过程中避免接触污染物,清理的污染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新冠肺炎患者的分泌物、呕吐物等应有专门容器收集,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按物、药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时。清除污染物后,应当对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有效氯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清洗干净。

(4)衣服、被褥等纺织品。在收集时应当避免产生气溶胶,建议均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若需重复使用,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5)转运车辆:运送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终末消毒,每转运一人后进行终末消毒,再转运下一人。转运疑似、确诊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后,要对车内空气、车内所有物体表面与地面进行有效消毒(含氯消毒剂1000mg/L擦拭消毒);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防护用品置入医疗垃圾袋内鹅颈式封口,贴标签(标签填写要详细),与医废收集人员交接;可重复使用物品(如血压计、体温表、听诊器及相关仪器使用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

(6)清洁工具使用要求:严格执行一桌一巾。严禁清洁用水、消毒剂重复浸泡。不同区域的水桶、拖把、抹布要绝对分区使用,并标识明确。

六、手卫生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的手是直接或间接接触患者的重要环节之一,医务人员的手卫生是感控措施中的重中之重。所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高风险操作(有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可能时)或无菌操作时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七、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置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处理。

 

 

 

感染控制科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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