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莫旗融媒体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时代新人,不断提升公民公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以法律的形式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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