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莫旗人民法院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解,实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落实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在保护诉权、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建立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长效机制,并落实出庭作证配套保障措施,实现 1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5名其他证人出庭作证。
二是落实扩大指定辩护制度,将指定辩护范围从原先的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事案件覆盖到所有普通程序案件,为16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人。
三是同步推进改革配套机制建设,扩大庭前会议程序适用,明确召开庭前会议的条件以及证据展示、交换、固定、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规则,成功召开庭前会议1次,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强化刑事法官业务提升,及时组织法官刑事庭审实质化相关培训,适时召开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议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案件量刑给予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