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近期审结一起涉及两名未成年学生骑乘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案件。本案中因原告受伤较重、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案件标的额较大,原告方无力负担案件受理费用。故原告方申请缓、免交诉讼费用。
经依法审查,原告方申请条件符合免交情形,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予以及时快捷审批,保证当事人不因诉讼费负担导致诉讼受到影响。后经审理,原告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得到支持,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也在判决生效后及时予以赔付。
承办法官案外寄语:本案中两名未成年学生共同驾乘一辆自行车穿越路况复杂的道口,在面对紧急情况时,在二人年龄范围内预判危险并作出行为反映具有一定的限制性,相互之间的提醒义务和保障彼此安全的警惕义务均相对较弱。因此,该案也是警示未成年的监护人和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时,法院的诉讼费缓、免交制度也为符合该制度条件,但是生活困难又因交通事故雪上加霜的当事人及其家庭提供了充分的诉讼保障,如果有类似困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官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