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人民法院执行局2020年10月16日收到了一份执行申请书,因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本院申请执行四被执行人陈某、张某、卢某、刘某应按照判决书给付的赊购种子、化肥欠款28万余元。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四位被执行人并逐一下发执行通知书,但经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卢某始终未联系上,卢某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家中也没有人,案件一度无法取得进展。
后经承办法官多方打听,卢某的朋友告知卢某因脑梗复发,正在旗中蒙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我院执行局干警立即与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在康复病房会见了卢某和其家属,充分调查了卢某的财产状况和还款计划。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既使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即时的实现,又照顾了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