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四届莫旗委第十轮巡察4个巡察组完成对12家被巡察单位的进驻工作。
根据旗委安排,本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分别对旗委办公室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4个巡察组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见面沟通会和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各巡察组组长围绕巡察任务作了安排部署,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同志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巡察组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