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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访问次数: 1306 来源:纪检委监察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纪委监察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

莫旗纪委监委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包括:莫旗纪委监委本级。设有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审理室 、党风室、宣传部、组织部、办公室等内设机构。

行政编制49名,工勤编制4名。实有行政编制43名,工勤编制3名。退休职工19人,遗属 1人。当年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调出3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综合收支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14.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1.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6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6.83万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的结转和结余资金。2019年度支出总计855.26万元,与初预算数相比,增加47.27,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增加办案差旅费、租用车辆费用等。

财政拔款收支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财政拔款收入795.36万元,与初预算数相比,减少12.62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养老保险比例下调,人员经费减少。

2019年财政拔款支出846.7万元,与初预算数相比,增加38.71,增长4.79%,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增加办案差旅费、租用车辆费用等。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914.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01.2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3.62万元;支出总计914.8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5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8万元,增长3.7%;支出总计增加32.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办案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增加办案差旅费、租用车辆费用等。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0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36万元,占99.3%;其他收入5.85万元,占0.7%。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5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57万元,占94.2%;项目支出49.69万元,占5.8%。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6.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0.9万元;支出总计906.2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9.5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96万元,增长3.1%;支出增加26.96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办案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增加办案差旅费、租用车辆费用等。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6.7元,其中:基本支出797万元,占94.1%;项目支出49.69万元,占5.9%。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76.94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转隶15人在上年度4-12月共计8个月的人员经费支出,2019年全年12个月人员经费支出,多出的4个月人员经费是增加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14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寄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6.5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0.67万元,支出决算为50.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67万元,支出决算为50.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一致。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6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67万元,用于纪检监察办案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车均运维费7.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和规模加大,到乡镇办案次数增多,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设置预算绩效目标有:数量指标,质量指示、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为正确履行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社会,通过一年的努务工作,基本完成年初预算指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未开展分项目的绩效评价,总体项目的绩效评价效果良好。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4万元,比2018年减少6.51万元,降低4.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7万元,比2018年增加8.15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办公办案规模增加,集中采购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是没有采购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台(套),主要原因是没有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玉    联系电话:0470-397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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