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财政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全旗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自治旗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旗的财政分配办法;起草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办法、措施;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承担旗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旗预算并组织执行,编制和汇总全旗财政决算;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旗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订旗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研究拟定自治旗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旗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旗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旗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旗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自治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自治旗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自治旗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旗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旗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旗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
(十)负责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自治旗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负责起草全旗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办自治旗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9年莫旗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包含下设三级单位21个。分别是:财政局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信息中心、国库收付中心、评审中心、财政监督检查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乡镇财政所。
编制人数131名,在职职工118人(含临时工10人),离退休职工2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1752.19万元,较上年减少5.78 %,本年度支出总计为1752.19万元,较上年减少5.7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97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52.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2.85万元;支出总计1,975.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7.2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81.88万元,下降-19.6%;支出总计减少-481.88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5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2.19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7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82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75.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2.85万元;支出总计1,975.0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97.2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81.88万元,下降-19.6%;支出减少-481.88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7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7.8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较上年减少-7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5人,调出3人,调入1人;公用经费4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较上年减少-10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2.37万元,支出决算为64.64万元,完成预算的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0.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49%。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4.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8万元,占98.2%;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48万元,用于下乡等公务用车,车均运维费21.16万元,较上年减少-16.5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6万元,接待12批次,共接待78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39万元,比2018年减少-107.8万元,降低-2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公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1万元,比2018年减少-16.89万元,降低-40.9%,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政策,严格执行办公设备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日常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需要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双英 联系电话:0470-46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