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莫旗公安局2019年决算公开

访问次数: 954 来源:公 安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安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莫旗公安局是旗政府主管全旗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旗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全旗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全旗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激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监管全旗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公安局、刑警队、交警队、看守所汇总录入 1 户。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我单位预算收入74,326,550.65元,较去年增加2,555,111.21元,增幅3.56 %;预算支出90,247,659.48元,较去年增加23,936,704.76元,增幅42.48%。

2019年,总支出90,247,659.4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892,693.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0,419.91     元,工资福利支出53,008,457.96元,项目支出10,059,271.07元,资本性支出21,556,088.55元。

2019年,总支出同比增幅42.4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18.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同比减少60.86%,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33.84%,项目支出同比增加258.03%。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30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432.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70.03万元;支出总计9024.7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278.2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5.51万元,增长3.56%;支出总计增加1,402.02万元,增长42.4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新建红彦派出所、登特科派出所等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指挥中心大楼和车辆检测中心(车管所)以前年度列为在建工程,今年列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43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2.66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3万元,占0.01%。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02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8.84万元,占88.9%;项目支出1,005.93万元,占11.1%。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32.6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70.03万元;支出总计9024.7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277.9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55.11万元,增长3.56%;支出增长42.4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新建红彦派出所、登特科派出所等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指挥中心大楼和车辆检测中心(车管所)以前年度列为在建工程,今年列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024.77元,其中:基本支出8,018.84万元,占88.9%;项目支出1,005.93万元,占11.1%。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3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增加1,016.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招录26位公务员和转入数位公务员,辅警人数增加,在职人员普遍工资增长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2,5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较上年增加1,367.56万元,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案件和其他案件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09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9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2.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8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路桥等费用,车均运维费4.42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产生的修理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有效的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各项目已按计划、按进度实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资金使用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刑警办案专项经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教育训练专项经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四级网络租赁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反恐特别专项经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警犬补助专项经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公安国保特别专项经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禁毒专项办案经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四级网络租赁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在押人员给养专项经费,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绩效自评表附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4.41万元,比2018年增加1,367.57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劳务费增幅较大,主要辅警工资和案件办理中鉴定费、测绘费和评审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44万元,比2018年增加139.85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脸设别系统采购和办公用品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5辆,主要用于:日常案件办理和巡逻、维稳等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景惠    联系电话:0470-46266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