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财务公开 > 信息浏览

内蒙古莫力达瓦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决算公开

访问次数: 656 来源:工业园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巴特罕工业园区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出园区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研究园区相关改革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研究拟定园区发展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组织编制园区有关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投融资、人才资源、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园区建设等方面的促进喝服务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园区内的新建企业和投资项目;管理园区的财政、劳动、人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工作;负责园区的党建工作、对外宣传工作;处理园区与外界的有关事物;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年部门决算填列独立编制机构数1家,独立核算机构数1家,与上年比较无变动。内设招商规划建设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三个部门,2019年没有变动。2019年莫旗工业园区管委会人员编制12人,部门决算编报在职职工实有11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1人。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预算安排完成276万元,均为一般预算收,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比上年收入减少22万元,减少7.4%,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减少,本年度无重大项目性资金支出。本年支出预算安排297万元,比上年增加9万元,增涨3%,增长原因为上年结转本年列支。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15.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75.9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79万元;支出总计315.7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2.07万元,下降11.8%;支出总计减少-42.0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本年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减少,本年度无重大项目性资金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7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9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9万元,占83.3%;项目支出49.62万元,占16.7%。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5.7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79万元;支出总计315.7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2.07万元,下降11.8%;支出减少42.07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本年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入减少,本年度无重大项目性资金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7.01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9万元,占83.3%;项目支出49.62万元,占16.7%。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52万元、津贴补贴55.6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4.31、医疗保险缴费7.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8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10.66万元、其他工资(临时工)4.24万元,较上年减少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存在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清算本年无,养老保险缴费拨款收支减少;公用经费11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6万元、咨询服务费41.33万元、水电取暖费4.54万元、差旅费4.64万元、劳务费30.13万元、委托业务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4万元,较上年增加6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旗级追加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热电联产项目规划费、土地利用及环评咨询服务费等一次性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路桥费等,车均运维费4.24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5.83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8万元,比2018年增加69.8万元,增长168.2%。主要原因是本年旗级追加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热电联产项目规划费、土地利用及环评咨询服务费等一次性支出。

(特别提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减少187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需要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华    联系电话:0470-4625021

内容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