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腾克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年9月16日至11月30日,呼伦贝尔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怪勒村党支部开展了专项巡察。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腾克镇党委和怪勒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怪勒村党支部存在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执行国家政策和工作纪律不到位、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够等3个方面25项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腾克镇党委高度重视呼伦贝尔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问题实际情况,逐项认真研究,逐条制定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召开专题巡察整改党委(扩大)会议3次,民主生活会议1次,推进会议3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1项,专报信息2期,收缴违规报销资金2900元。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巡察组反馈意见共涉及三方面25项问题,制定25项具体整改措施,其中已基本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5项,整改完成率100%。
一、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方面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6项14个具体问题)
(1)针对党支部和村委会没有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怪勒村“两委”班子现有4人,均有较近的亲属关系。
一是通过走访、调查、取证,证明村“两委”班子原有的4人除村委会主任与村组宣委员亲属关系较近外,其余人不存在较近亲属关系。二是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村党支部委员一人,镇党委指导监督对村两委班子进行合理分工,保证班子成员之间所负责的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针对村级后备力量培养不足,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村两委后备干部人选,建立村后备干部台账,并上报给镇党委,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养村级后备干部。针对近三年未发展党员,后继乏力问题,怪勒村现已发展郭沐春同志为预备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吴建国等二名同志,确保后备干部力量充足。
(3)镇整改工作小组组织怪勒村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做好学习记录和会后的学习讨论。
2.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问题。
(4)针对党支部一直没有开过会明确成员分工及相关工作职能职责,存在“混岗”现象,管理比较混乱问题。镇整改工作小组指导怪勒村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成员分工及职责,在“三务公开”栏对分工进行了公开公示,强化群众监督。
3.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村“两委”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制定怪勒村“三会一课”制度,并张贴上墙;二是明确村组织委员郭旭明为专职会议记录员,组织郭旭明到镇党政办公室进行政务工作学习,规范会议记录书写流程。
(6)针对支部委员业务不精,党建工作开展不力问题。腾克镇组织办公室对村“两委”成员开展了有关党建工作业务培训。
4.履行议事程序不规范。
(7)针对涉及村内重大事项研究次数少,没有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532”)工作法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镇纪委书记对村”两委“成员开展谈话,提高重视程度;二是组织对“四议两公”(“532”)工作法进行学习和培训,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规定制度。
(8)议事程序不规范。一是为准确把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精神实质,怪勒村党支部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二是镇纪检对村”两委“成员开展谈话,提高重视程度。
(9)针对记录简单、不规范问题。镇政府选调郭旭明同志到镇党政办公室进行15天的政务有关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一是腾克镇宣传办公室组织怪勒村“两委”成员进行了意识形态学习和培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二是怪勒村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为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怪勒村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四是腾克镇宣传办公室指导怪勒村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制度,并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6.平时监督不到位。
(13)一是镇纪委与民政工作负责人对怪勒村监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责职范围,并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三务公开”等监督职能发挥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组织怪勒村党支部认真学习了廉政制度和党风廉政教育相关内容,提升廉洁自律意识。
(14)针对监督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镇纪委书记对怪勒村“两委”成员进行警示谈话,并协调镇扶贫、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对“两委”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镇纪委对怪勒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了学习培训,提高成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三是怪勒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了“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三务公开”等相关规章制度。四是镇纪委对怪勒村“三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群众监督发挥实效。
二、执行国家政策和工作纪律不到位(包括3项8个具体问题)
7.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存在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领取扶贫资金现象。
(15)针对村党支部原委员杜伟伟问题,经镇纪委走访调查和查阅档案进行核实,杜伟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和程序等方面符合莫旗脱贫攻坚有关政策,不存在违规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问题。
8.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
(16)针对机械执行上级脱贫任务指标问题。一是认真对照上级扶贫政策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的问题进行自查,经自查历年扶贫动态调整工作符合有关要求;二是腾克镇扶贫办对村两委干部、扶贫专干进行了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加强对政策的认识、理解和把握,确保在今后工作中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17)针对存在优亲厚友现象。经镇纪委和扶贫办走访调查、查阅档案进行核实,党支部原书记的哥哥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和程序等方面符合莫旗脱贫攻坚有关政策,不存在违规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问题。
(18)针对项目管理责任心不强问题。一是镇纪委对村“两委”成员进行谈话提醒,提高成员项目管理责任心。二是怪勒村成立了项目运营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科学规范管理,并明确小组专门负责今后村项目的管理和运营,确保项目运营取得良好成效。
(19)针对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一是镇长和镇农村财务工作负责同志对怪勒村合同、合约的制定、签订等内容和程序进行了培训,提高各类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对怪勒村的其他项目合同进一步逐一核查,对不合理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三是怪勒村委会同大型机械发包、拦网养鱼涉及企业签订了合同的补充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避免了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
(20)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政府针对怪勒村2016年农业机械承包收入未入账直接分红情况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提高各村重视程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怪勒村与拦网养殖项目企业进行了协调沟通,催缴所欠8万元承包租金,企业所欠租金现已结清。三是镇纪委对怪勒村利用项目资金购买二手农机的问题进行谈话批评,确保今后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四是镇政府成立了纪委、财政、扶贫等站所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项目资金管理小组,要求全镇各村必须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示,确保每一笔钱的去向都能让群众知晓,公开透明,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及时公开的严格问责。
9.执行财务制度不严。
(21)针对不合法票据入帐,超限额使用现金等问题。一是镇财务管理人员对各村开展了财务制度培训,并加强财务审核审查,杜绝白条列支现象。二是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相关财务管理人员指导怪勒村进行账目规范整理,现账目票据等相关手续已合理入帐。三是完善村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审查程序,财务人员要对各项费用支出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账实相符,有明细、有经手、有审签。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22)针对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相关精神问题,对违纪的村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并追缴违规招待资金,同时在全镇进行了通报批评。目前,违规招待资金已全部追缴。
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够(包括3项3个具体问题)
11.个别惠民政策宣传和执行不广泛。
(23)2018年研究扶贫部分村民不知情问题。一是通过微信、村村响等宣传途径,加强对金融扶贫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二是规范村议事程序,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三是召开会议要求各村发挥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规范议事程序。四是镇纪委对各村“三务公开”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要求。
12.落实医保政策不及时。
(24)镇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对18年医保评审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郭某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郭某妻子2019年未产生医疗费用,不存在核销问题。同时,镇农合办加强对医保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和政策审核把关,2020年将为其妻子代缴医保。
13.村民房屋年久失修。
(25)村干部已与村民进行沟通,其房屋产权为个人所有,所出现的房屋问题应自行修复。同时,村委会也会结合村内实际情况,对现有问题的房屋进行统计,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腾克镇党委将矢志不渝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钉钉子的精神,下足“绣花”功夫,深入开展“回头看”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凝心聚力谋划和推动工作。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向旗委和全镇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共腾克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