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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百日攻坚”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390 来源:自然资源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采矿权人:

按照《莫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迎冬运、保平安”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全国“十四冬”、自治区“两会”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风险隐患,结合自然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大队督查相结合,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开展持证矿山安全生产检查,重点针对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同时对无证开采矿山保持高压态势,防范无证开采矿山死灰复燃。

三、组织领导

成立“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敖晨光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郭炜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矿产资源管理股,主任由鄂牧男兼任。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大队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检查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对本辖区内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旗局将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自查阶段(2020年1月1日起至3月20日)。旗局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

(二)行业检查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1日)。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旗局矿产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局矿产股、监察大队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旗自然资源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国土资源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采矿权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按照相关部署要求,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细化实施方案。相关股室、大队、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采矿权人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并根据本单位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三)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把大检查工作抓好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各采矿权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强化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突击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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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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