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基镇各用地企业(居民):
按照旗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工作部署,需要制定尼尔基镇标定地价。我局已经聘请技术承担单位开展外业调查核实工作,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不动产证)等产权类证件,拍照留存,请予积极配合。
特此公告
调查员:刘*辰(身份证号码230404********0025)
王*宇(身份证号码152103********2119)
薛*忠(身份证号码152123********4851)
监督电话:0470-4625912
莫旗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4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