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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基镇关于呼伦贝尔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尼尔基镇毕台村、哈力浅村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 通 告

访问次数: 1884 来源:村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社会公开稿)

按照呼伦贝尔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尼尔基镇党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尼尔基镇关于呼伦贝尔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七巡察组对尼尔基镇毕台村、哈力浅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告如下。

一、毕台村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共六项)

1.关于“队伍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对毕台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重新调整,由原来的党支部委员郎立军担任毕台村党支部书记。二是对不符合条件的原任党支部书记本人讲解政策,劝其辞职,本人签署了辞职书。三是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确保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已正式选举朱海东为毕台村村委会主任,辛亮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取得的成效:经过梳理、审核和重新选举,目前全镇24个行政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补选人员已经过再次审核和任职条件审查,经过补选,24个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健全。

2.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一是镇党委书记牵头,对毕台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诫勉约谈,要求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党员大会通报整改情况。二是镇党委成立督察组对毕台村党建记录本加强规范记录进行实地查看和现场指导,对不规范情况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三是制定全镇党员教育管理计划,由镇党委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各村流动党员远程学习和约束管理,强化流动党员定期报备制度

取得的成效:通过党委书记约谈和镇督查组的督查和指导,涉及村干部能够认识到错误,已做出书面检讨提交镇党委,并以此为教训,保证今后在召开组织生活会等相关类似活动时,对有关材料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党建记录本的规范记录,自查自省,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通过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全镇党员的思想意识得到加强,政治觉悟得到提高,党性观念进一步加深。

3.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在镇党委督促下毕台村已经开展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二镇党委组织委员到村对毕台村党建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制定了《党建档案盒建档目录》,对党建档案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同时确定每月相对固定一天做为党费收缴日。三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对党员发展流程、材料等进行审核,保证毕台村党支部能够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发展党员。四是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两个条例”专题学习,全镇24个村都已经按照目录分类建立党建工作档案盒,对党建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和归档。镇党委在1月份重新梳理24个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入村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指导,保证各村级党组织能够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发展党员。制定规范党费收缴相关文件,要求各支部设立党费缴纳日。

取得的成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党员对党支部职责分工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确保今后各项工作开展能够有的放矢。党建档案内页材料较之前已经有明显改善,此项工作已纳入党支部常态化管理。对党员发展材料由组织委员一一进行把关,确保党员入党程序规范,材料齐全。设立了党员党费收缴日,并在每月收缴日的前一天通过微信群和电话通知党员按时缴纳党费,现所有党员已经能够遵守党费收缴日制度,按月缴纳党费。

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一是毕台村“两委”开展《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深入学习,在今后村内的重大事项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村内决策、决议,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加强阵地建设,制作了“四议两公开”图版,强化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做好及时公开公示和档案留存。

取得的成效:通过整改,村“两委”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在规划村内重大事项时要做到对政策充分解读,要充分征求百姓意见,才能保证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问题。一是镇党委组织召开会议部署了规范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内容,下发《关于尼尔基镇文化阵地整改的通知》,规范文化活动室建设。毕台村建立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运动器材、图书等分类摆放,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党员学习计划,毕台村已经分别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学习。

取得的成效:通过整改,全镇村“两委”能够高度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学习计划,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和分析研判会议。村文化活动室器材等已经摆放整齐,并设置了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打扫整理。

6.关于“村级监督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镇党委指派分管领导对毕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面整改,镇纪委、民政联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履职履责开展专题培训,要求毕台村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规范工作记录,开展廉政宣传。二是镇纪委加大对毕台村“三务”公开督查力度,重新规范设置毕台村“三务”公开栏,按照时限、内容定期和随时公开村内重大事项决议内容,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取得的成效:经过整改,全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已经重新梳理完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职责有了明确的分工,经过镇里统一培训,目前重新调整后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已经开展日常村级监督工作。通过镇级纪委、组织、民政督查指导,全镇各村已经重新规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工作记录,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和措施,重新设置“三务”公开栏,能够对党务、财务、村务按要求进行分类、规范性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六项)

7.关于“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对违法乱纪村干部严肃处理,对毕台村原党支部书记马洪光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毕台村原党支部书记邹洪军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毕台村会计王金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毕台村“两委”成员参加镇里组织的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村“两委”成员防微杜渐,严格要求自己,不触碰法律的底线。三是对镇纪委微信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微视频在党支部会议中进行学习,并利用本村微信群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和群众督查力度,部分新任村两委成员参与旗法院的庭审进行警示教育。

取得的成效:通过对多名原任村干部和现任村干部的惩戒处罚,村“两委”成员纷纷表示将会以此为戒,绝不触碰制度和法律的警戒线,遵守党风党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8 .关于“信访矛盾突出”问题。一是镇分管信访领导联合毕台村“两委”对毕台村2015年以来所有涉访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排查,对现有信访问题建立台账,分类管理。镇村两级及时与信访人员沟通,面对面解决问题,消除矛盾纠纷.二是调整村“两委”班子成员,选举群众信任的党员和群众担任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主任职务。三是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变上访为下访,深入上访人员家中现场办公,能在现场解决的一律现场解决。

取得的成效:通过村“两委”班子的调整,毕台村信访量已经减少很多。通过变上访为下访,解决了一部分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镇的信访量有了大幅度的下降。

9.关于“存在优亲厚友现象”问题。 一是经核查,原村书记邹洪军父亲2009年已经享受低保待遇,邹洪军2012年担任毕台村村委会主任,因当年评定低保档案未找到,经过11户的入户核查,均证明当年邹洪军父亲家庭较贫困,年龄较大,认为符合低保标准,在2019年低保动态调整中,因家庭收入已超出低保享受标准,给予取消低保。二是镇民政办对全镇村“两委”中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与各村村“两委”全体成员签订承诺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取得的成效:通过整改,邹洪军父亲的低保已经取消,毕台村及全镇其他村的村干部也以此事为戒,并明确表示,在任何一项惠民政策上都要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的现象发生,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到村内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

10.关于“遵守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镇纪委和经管站联合对两个村的财务账目进行审查,经镇党委研究,向旗农牧局经管站申请,对毕台村不合理、不合法票据进行财务审计,此项工作已完成。同时镇纪委对毕台村涉及村级财务的村主任于艳玲、村委会文书王金生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尼尔基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了《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票据报销要求,并对《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张贴,明确要求使用现金额度。

取得的成效:通过此次问题反馈和整改,毕台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文书在对本村财务管理和使用上失责失职有了清醒的认识,在今后的的工作中也会严格遵守《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账目、每一张票据都能合理规范,都能“说得清、道的明”。

1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一是对于烟酒招待及公款吃喝问题,已全部缴回镇经管站。二是镇纪委对现任村“两委”成员村党支部书记郎立军、村委会主任朱海东、村纪检委员的辛亮、村组织委员王金生、村委会成员于艳玲、庄德亮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高村“两委”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识。镇党委书记对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四是镇纪委对24个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两委”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条款。

取得的成效:通过上缴违规报销资金和镇纪委的廉政谈话,全体村干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违规报销行为。

12.关于“‘三到’项目未发挥应有作用”问题。一是镇纪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就毕台村2万元购羊托管事宜进行调查处理,毕台村“两委”将上述养殖项目资金收益问题进行起诉。二是针对“羊舍发包”问题,待2019年羊舍发包合同到期后,将按照扶贫资金效益要求合理发包,完善相关手续,提高项目效益率和使用率。三是重新修订下发了《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按章办事,资金一律由财务人员管理,避免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取得的成效:针对“托管买羊”和收益问题,毕台村委会已依法进行起诉,待相关结果定性后,将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理。“羊舍”发包到期后,毕台村“两委”成员将认真开会商讨,充分考虑收益模式、收益率等问题,重新进行规划实施。

(三)重大民生问题方面(共三项)

13.关于“惠民政策执行不精准”问题。一是镇民政办对毕台村低保情况进行核查,经入户核查,毕台村新纳入低保户8户12人。同时规范低保申报程序,做到对惠民政策精准执行,加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不搞“平均”。二是加大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毕台村“两委”参加由镇民政办统一组织的宣传培训,对于对政策不了解、有误解的群众采取“两委”人员面对面交谈的方式进行宣传,讲政策,明政策,有效提高知晓率和群众认可度。

取得的成效:通过政策宣传,提高了毕台村村民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便于本村低保工作的开展。对于经过入户核查后新纳入享受低保政策的8户12人,也已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后续低保资金补贴将按时发放到位。

14.关于“重点人群关注不够”问题。一是经过认真核实,毕台村村民李园秀2019年8月、高俊兰2017年已经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是在本村范围内积极排查重点大病、残疾人等人员,及时与镇民政和旗残联进行对接,经排查毕台村共有12人符合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现根据政策要求,均已填写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相关补贴待手续完全后补贴资金将进入个人一卡通账户。

取得的成效:通过对李园秀、高俊兰的问题整改,镇民政办和毕台村“两委”又排查出12人符合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现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5.关于“环境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政府已经向上级申请生态治理,并将申请报告报至相关科局,待相关项目得到支持后统一规划。二是购买垃圾箱,各组街道两侧现设立垃圾箱。组织人员进行围墙两侧卫生清理。将此项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三是采取属地管理原则,设置专人管理,同时安排镇分管领导牵头,要求毕台村“两委”对沙坑进行局部恢复,防止沙坑面继续扩大。

取得的成效:以“毕台屯西沙坑”为突破口,2020年上半年以来毕台村已经开展了多次村屯卫生整治工作,现全村整体卫生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此项工作也将纳入毕台村常态化管理。

二、哈力浅村

(一)组织功能不强,党建工作不到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发挥(共五项)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对哈力浅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做出书面检讨并对组织生活会材料全面整改。二是召开哈力浅村专题“两委”会议,对“两委”成员进行重新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三是镇党委安排对村纪检委员、报账员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取得的成效:通过镇党委书记约谈,哈力浅村党支部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并作出书面检讨,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了自查自改,明确今后将端正态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哈力浅村“两委”明确职责分工,村干部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共同管理村级事务。通过点对点的培训和集中培训,哈力浅村委会文书刘春艳和各村纪检委员已能够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2.关于“党建制度落实和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纳入基层党支部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加强对全体党员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截止目前,2020年哈力浅村党支部已经召开了6次党员大会,相关会议记录逐渐规范。二是镇党委成立督察组到包括哈力浅村在内的24个行政村对党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和“四议两公开”相关记录本加强规范记录进行现场指导。三是加强党员后备力量的培养力度,加强支部对申请人和入党流程的审核把关和教育引导,保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

取得的成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各村党支部对于工作职责、范围等有了更为明确的目标,为以后的支部工作提供方向和指引。在镇级督查组的指导下,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党建记录本逐渐规范化。各村鼓励思想上要求上进,行动上敢于创新创造、能够干事创业的年轻人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共产党的一员,同时对于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把关,党保证员入党程序完备、材料齐全。

3.关于“集体决策程序和操作不到位”问题。一是村“两委”开展《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集体决策程序的深入学习,强化重大事项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意识。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三务”公开栏和相关微信群及时公开公示和做好档案留存。

取得的成效:通过学习,哈力浅村“两委”强化了民主集中制意识,对于在工作中如何按照程序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了明确的认识,在今后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将长期以往的严格执行此项工作制度,确保村级重大事项都能决策有依据,过程有商量,结果有公开。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和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哈力浅村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村“两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知识学习。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议,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村“两委”对本村宗教信仰人员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向宗教信仰人员讲解国家关于宗教管理相关规定,确保信教人员能够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三是按照《关于尼尔基镇文化阵地整改的通知》要求,规范文化活动室建设,加强对文化活动室日常管理。四是按照镇党委要求重新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重新排查问题线索。共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入户摸排约900人次,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五是全镇排查158人有宗教信仰人员(156人信仰基督教,2人信奉佛教),2人供奉“保家仙”。各村召开会议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对信仰“基督教”人群进行政策讲解,对供奉“保家仙”群众进行思想疏导和坚决取缔。

取得的成效:通过对各村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强化了村“两委”成员及全村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并将长期坚持。信教人员都能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全镇宗教事务管理取得初步成效。完成对文化活动室的规范化建设,并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各村重新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对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宣传,并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追踪,经追踪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5.关于“村务公开和监督不到位”问题。制定哈力浅村“三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责任分工,对公开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二是建立“三务”公开台账,分别由专人负责,规范“三务”公开档案,做到档案齐全,档案整理规范化,公开内容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公示。三镇政府组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会,帮助各村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四是加大督查力度,2020年3月对全镇13个村“三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五是加大监督宣传力度,镇纪委督促24个行政村“三务”公开平台录入工作,规范各村网络公开。

取得的成效:制定了《哈力浅村“三务”公开实施方案》,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三务”公开档案,确保村级党务、财务、村务都在阳光下进行。目前全镇的“三务”公开工作按照程序有序开展。,

(二)财务管理不严,项目实施不规范,村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共四项)

6.关于“三资”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对于涉及到的“项目入股天牧祥合作社本息未收回”问题,已将项目收益4.5万元收回,本金45万元已经由旗纪委收缴。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对哈力浅村国有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取得的成效:各村在今后项目的收益和管理上,要做好事前调查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能够及时收益。严格加强管理,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

7.关于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督促村“两委”,按照存在的问题,例行例改,明确责任。重新修订下发了《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一律由财务人员管理。二是现各村申请的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全部由尼尔基镇经管站进行统一管理,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按照《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发放,不得利用项目资金支付项目以外的费用。三是“三到村三到户”项目5万元质保金已退回哈力浅村。对于孟某扣留的2.5万元已缴回旗扶贫办。

取得的成效:目前此项问题涉及的资金已经整改完毕,各村执行《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财务资金一律专人专管,村书记、村主任等其他人员不得无故使用和干涉。对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占用一毫一分,确保每一笔款项都能直接用于项目发展建设。

8.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问题。一是哈力浅村2013年至2018年存在不合规票据入账核算现象,共计25笔,经旗级经管站进行全面排查,涉及2013年至2018年“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工程款已找到原始票据复印入账,涉及2013年至2018年村委会雇佣村民临时务工的补助工资款,经镇党委向旗农牧局经管站请示,因村民无法提供正式发票,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召开会议,用收款收据代替发票报账。对于此类问题今后村委会加强财务管理,杜绝非正式发票入账,此类问题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哈力浅村今后严格按照尼尔基镇下发的《尼尔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规范票据报销,遵守现金使用额度。

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杜局此类现象发生。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一是追缴违规报销电话费2160元。对其他不合理、不合法票据,进行进一步处理。二是镇纪委对哈力浅村现任“两委”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高村“两委”成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识。

取得的成效:通过资金追缴和镇纪委的廉政谈话,哈力浅村“两委”干部牢记教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报销问题。

(三)宗旨意识不牢,政策落实不精准,村民满意度不高(共两项)

10.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好问题。一是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房屋质量问题排查,涉及杨树山、李君住房问题,经鉴定都属于B级安全住房。对于二人反映住房漏雨及保温问题,尼尔基镇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对其房屋给予了维修处理,二是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另外一户贫困户房屋也进行了维修。

取得的成效:通过与杨树山、李君本人进行沟通讲解,两人已经能够理解房屋鉴定政策,镇分管领导和哈力浅村“两委”已为两人房屋进行维修,保证住户不但住的安全,更要住的舒心。

  1. 关于低保政策落实不精准问题。一是加大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镇民政办统一组织了低保政策培训会。二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加大对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强化民主评议,加强动态管理。三是申请民政部门对哈力浅村低保户进行重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户识别。经排查整改,哈力浅村新纳入低保13户15人。

取得的成效:通过村“两委”成员的积极宣传讲解,群众对低保政策有了全新的了解,改变了以往因对政策解读错误造成的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现象。同时通过进一步规范低保申报程序,让低保成为惠民的保障而不是矛盾的焦点。对全镇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行了排查,为符合政策要求能够申请相关资金补贴的人员正在积极协调相关审批手续。

尼尔基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整改,组织落实,建立长效机制,让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答卷。

 

 

 

                                                                                                                                        中共尼尔基镇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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