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莫旗融媒体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手册1-3段内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手册 1.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2.主动交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3.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处理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对于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和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违纪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