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乡镇改革成效,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组织召开了乡镇改革现场会,通过现场观摩改革示范点和座谈交流研讨,进一步凝聚起各级干部的改革共识,通过持续抓好三方面工作,不断深入推动乡镇新组建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一、持续抓好业务培训。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民政局、医保局、水利局、卫健委等涉及96项赋权事项的原实施主体部门要根据赋权推进情况继续主动与乡镇对接,及时解决乡镇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指导乡镇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于权力下放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权力下放到位,乡镇承接到位,确保各乡镇实现12项行政许可及5项行政给付能够独立正常开展。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认真学习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按照旗司法局相关要求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绝不允许出现部门与乡镇间推诿扯皮造成的执法“真空”问题。
二、持续抓好运行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切实发挥主体作用,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再造工作运行流程,实现乡镇五大办公室与“一局两中心”高效运转,各乡镇党政机构五大办公室作为“后台”发挥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负责政策指导、政令传递、监督管理、后勤保障。乡镇事业单位“一局两中心”作为“前台”直接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审批服务、技术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前台”为群众服务,“后台”为“前台”服务。确保基层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办。
三、持续抓好统筹协调。各乡镇要深入挖掘现有的资源条件,克服困难,最大限度保障五大办公室和“一局两中心”日常工作开展需求。乡镇改革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综合调度。司法局要与上级司法部门积极对接,为全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及时办理执法证,每月调度一次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政务服务局要协调相关赋权部门帮助乡镇早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和完善适应乡镇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旗两办督查室要会同组织、编办、司法、政务服务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向旗委、政府做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