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健全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莫旗委编办“三举措”强力保障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疾病预防之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疾病预防控制领域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20〕83号)文件精神,与中央要求对标对表,莫旗委编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莫旗结核病防治所整建制划入莫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整合到位,理顺管理体制,明晰功能定位,有效整合职能职责,强化疾控中心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按照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分开,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人员编制,夯实疾病预防之基。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领域人员力量,莫旗委编办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强基础、保重点”的工作思路,按照规定的编制配备比例,人员编制保障到位,领导职数核定到位,编制结构分配到位,有效促进精干、高效、专业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充实人才力量,加固疫情防控之堤。为进一步充实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人才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莫旗委编办采取“考录落编”和“火线落编”相结合的形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做好人才引进使用工作,优化人才引进环境,推动专业人才能够迅速充实到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进一步加强了疫情防控队伍的战斗力,为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阶段性胜利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