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司法局关于落实自治区<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分工方案
根据 《莫旗关于落实自治区<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分工方案》要求,现就落实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中央督导组“回头看”的整改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再对标再研究,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深挖彻查问题,检视剖析原因,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二、整改任务
(一)组织推动方面
1、充分认识开展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自我检视和自查自纠。
责任股室:各股室、司法所
完成时限:2020年4月3日前持续推进
2、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对专项斗争中工作不扎实、不主动等形式主义苗头开展自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问题突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各股室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职权的公职人员进行问责追责,限期整改。
责任股室:各股室、司法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各股室要将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党组会议定期研究工作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调优状态、再鼓干劲,与决胜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深入开展队伍整顿专项活动,坚持边扫黑除恶、边整风强警。
责任单位:各股室、司法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依法严惩方面
4、对监管领域进行常态化摸排,对排查掌握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股室,相关股室接收线索后及时进行核查,核查情况急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在监管领域开辟“第二战场”,在深挖一批涉黑涉恶线索。
责任股室: 扫黑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大队
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完善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核查机制和分级核查责任制。组织对查否的线索开展“回头看”,逐一“过筛子”,及时发现问题,加强集中攻坚。对实名举报人坚持主动回访,建立回访才台账,明确线索核查时限,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责任股室:扫黑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涉黑犯罪零发生”要求,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重大和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不放,紧盯操纵经营“黄赌毒”的黑恶势力。关注犯罪新动向,加大对“套路贷”、网络犯罪等新型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宣传发动,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线索。严格落实办案人员、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举报人被打击报复。
责任股室:各股室、司法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加强协调督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全市追逃行动达到预期目标。各股室、所发挥职能优势,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条线阵地宣传,形成强大震慑。
责任股室:各股室、司法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进一步落实案件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召开“大三长”、“小三长”会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研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分歧。
责任股室:扫黑办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全面检查在协作配合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并向扫黑办提交自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责任股室:扫黑办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综合治理方面
10、进一步厘清行业监管部门在扫黑除恶中的角色定位,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进行再排查、在梳理,量化整改目标,按时完成整改。对等待观望、推诿扯皮、消极应对甚至被督导组点名、被通报批评的要严肃处理,直至党政处分。单位结合职能、主动承担专项斗争职责任务,加强排查整治、日常监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及时向扫黑办报送工作情况。
责任股室:各股室、司法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再学习、再对表,对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逐项逐条分类分解,细化整改方案、具体措施和整改台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认真整改落实。要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列出的四方面10条整改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月报送制度,措施完成情况实行销号制度,局扫黑办统筹汇总后报送旗扫黑办销账办结。
(三)坚持边改边建。单位要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财、反腐、治乱、基层建设总体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黑不生、恶不出”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整改监督。对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不主动、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通过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纪律处分等方式问责追责,切实维护扫黑除恶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莫旗司法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