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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莫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访问次数: 551 来源:审 计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日至5月10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开展了污染防治专项巡察,6月13日,向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审计局党组对环境污染与防治攻坚工作方针政策领会不深不透。

整改措施: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部署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定自觉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中的“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未来3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总部署,以及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污染防治方面,要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促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精神,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方面的国家治理作用。找准审计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定位,逐步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把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贯穿到审计工作当中去,认真落实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审计责任,监督和促进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2019年4月18日的党组会上专题学习了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污染防治工作的论述,学习了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就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四个一”的战略地位认识,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25日的党组会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习了2018年1月9日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关于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要在污染防治方面,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促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讲话精神。通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及核心价值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指引大家找到了审计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使命和担当,为更好的开展资源环境领域审计工作提供了指导。6月21日的党组会上学习了《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审计局党组对环境污染防治学习不够重视。

整改措施: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部署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定自觉地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探索理论学习与审计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新机制,创新教育培训制度,利用周五集中学习日等,把政治理论学习、干部思想教育与审计业务培训相融合,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以及审计工作能力。二是注重搭建学习平台、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运用“互联网+党建”的形式,以微信、QQ群等多种平台,不定时推送党建信息、政治学习重点。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三会一课”,按“学习教育相对集中、实践运用贯穿全程”的总体方法和“主学原文,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的原则,每名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党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等,围绕所学内容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党员之间的摆事实、提意见,确保每名审计干部学深悟透。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落实党组(党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主体责任,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3、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局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成员切实担负起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建立污染防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股长董翠云同志具体负责资源环境审计相关工作,健全完善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污染防治巡察整改工作2次,组织污染防治专题学习3次。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和监管责任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4、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前期筹备工作不扎实,围绕该项工作没有开展相关调查研究

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履职担当,真正发挥审计部门的优势,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审计力量,积极派员参加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由局党组牵头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包括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现状及难点分析、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措施及对策等方面内容,在2019年7月18形成调研报告,为我局今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打好基础。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中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学习,学习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参考式样)》内审环字〔2017〕104号文件。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5、对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按照《中共莫旗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莫党发〔2018〕27号)及相关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成立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孙兴芳副局长和经济责任审计股、法制审理股、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涉及制定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由经济责任审计股和法制审理股负责,涉及的整改的审计项目由各审计组配合。聚焦巡视反馈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对审计部门牵头的整改任务进行分解,逐一对照检查,明确责任分工、时限要求、整改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区分共性问题、个性同题、案件线索问题,从思想认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共涉及9项整改任务、10项制度建设、问责2人,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6、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建设,重新完善《审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决策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形式、表决、落实等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对于每次党组会,切实抓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将议题交参会领导,保证充分的思考酝酿,确保了议事质量和决策效率。修订《审计局“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对权利运行机制的制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细化重大行政事项范围,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落实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监督检查责任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7、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提高履职能力。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督促审计局党组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党组决策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形式、表决、落实等具体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确保了议事质量和决策效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对权利运行机制的制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细化重大行政事项范围,完善决策程序。巡察整改期间参加审计局党组会议4次,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审计报告和检查情况反馈等形式,全面掌握审计局在审计执法业务、“三重一大”等方面工作的执行情况,针对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审计工作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开展监督,抓早抓小;压实审计党组织主体责任,积极督促审计局查找廉洁风险点,重视巡察、审计及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用好纪检监察组监督建议书,进行常态化监管和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共提出纪检监察组监督建议1次;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档案管理。

牵头领导:张艳华

牵头部门:派驻纪检组

责任领导:张艳华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8、人员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缺乏自然资源审计专业人员

整改措施:多途径解决审计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能力不足的问题。积极协调人事和编制等部门,争取人员编制,在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原有1名行政编制的基础上,借调1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同志到农业和资源环境审计股工作。充分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加生态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新门类专业知识的培训。开展“以审代训”,积极派员参加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2016年在额尔古纳市试点、2017年在根河市试点,2018年在扎兰屯市试点,2019年在鄂温克旗试点,2020年在陈旗试点),2019年6月20日派董翠云同志参加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9月末派董翠云同志参加市审计局在鄂温克旗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提升审计队伍的实战能力。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04626310、4620247;邮政信箱:莫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党政办公大楼四楼东侧4034室,邮政编码:162850。

 

 

 

 

中共莫旗审计局党组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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