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案件是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诉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执行是以人民法院非诉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依法执行行为为例外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作为人民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今年以来,莫旗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已受理行政非诉案件47件,其中已结46件,案件范围涉及房屋征收补偿、违章建筑、违法占地、盗伐林木等方方面面。相关案件我院受理后,法官会逐一严格审查行政机关主体资格、证据材料合法性、法规规范合法性、程序合法性、送达合法性以及执行期限的时效性的关键性要素,以界定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通过行政非诉案件审查,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也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行政意识和程序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院行政审判庭还与我旗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借此建立了交流沟通的长效机制,就司法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沟通,督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真正做到案件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内容具体明确、执行时可操作,从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