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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民族团结创建

访问次数: 442 来源:农科中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旗创建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中心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就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团结、进步、发展”为主题,以“发展民族经济、改善保障民生、促进民族和谐”为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有机融入职能作用发挥,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旗委旗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任、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站、股、室负责人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成。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活动载体

  为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团结意识深入人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心各族干部职工民族团结进步的再宣传,再教育。以“讲团结、谋发展、促进步、创和谐”为目标,在中心内部积极营造班子成员之间、股室之间、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各项任务的圆满落实,为全旗农业科技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一)学习宣传

  1、中心学习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

  2、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彼此尊重,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适时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竞赛活动,巩固学习效果,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在确保全中心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的同时,要求各站股组织个人自学,开展学习心得交流。通过学习,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股室”和“模范个人”,自觉养成“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的良好习惯。

  4、充分发挥中心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联系协调作用,在各自领域和各自联系的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5、在中心电子显示屏坚持滚动播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6、结合扶贫攻坚帮扶联系工作,深入联系村屯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及科技知识,提高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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