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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规划

访问次数: 409 来源:农科中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资源。合理调控土、肥、水资源,并加强管理,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形成肥沃、安全的土壤环境和充足均衡的营养、水分条件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

莫旗耕地总面积800万亩,土壤型主要为暗棕壤、黑土、草甸土、沼泽土,有机质含量为4.15-10.0%。耕地土质肥沃,自然肥力大,适宜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农作物以大豆、玉米、水稻、小麦、马铃薯、杂豆、中草药为主,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内蒙古自治区优质绿色无公害大豆、水稻主产区,以县为单位大豆产量居全国第一,年稳定产量在12亿斤以上,蛋白含量39-41%,全部为非转基因大豆。长期以来对耕地过度索取的生产方式导致耕地地力逐年下降,面源污染也呈加重趋势,耕地地力呈下降趋势。为了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目标,莫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研究制定了《莫旗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规划》。规划期限2016年—2020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保护与建设成就

1、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2000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加大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莫旗先后实施了千亿斤粮食增产工程、节水增量行动、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粮田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基地)建设等多项重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项目等补贴类项目。项目的实施不同程度的促进了农田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抗旱抗灾能力的增强,为基本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提供了基础保障。

2、科技支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在推广体系建设方面,现有推广机构44个,现有在岗技术人员100名,具有一批懂技术、精业务的基层推广队伍,实现了盟市、旗县、乡镇农技推广体系三级全覆盖。特别是2005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以来,以第二次土壤普查建设的化验室为基础,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土壤肥料测试体系。二是在成果转化应用方面,先后推广了地膜覆盖、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质提升、深松深耕、玉米“一增四改”、大豆“垄上三行窄沟密植”等多项农业技术。建立起的科研、教学、推广、测试体系和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为全面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3、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通过政策扶持和项目引导催生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涌现了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机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目前现有国有农场24个,发展农牧民合作社2745个,家庭农牧场2115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带动了农业生产集约化和规模化,加快了农业生产现代化,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促进了农业生产市场化。同时,引领了广大分散农户种植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提高了粮食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旗在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欠账多,过度开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农业内外源污染相互叠加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凸显。特别是由于投入不足,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综合性和持续性措施不强,零星状、阶段性、局部性建设等问题较为突出,保护和建设效果难以稳定持久,严重制约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耕地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田基础设施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低。全市旱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99%,是典型的雨养农业区,无灌排条件,坡地易旱,洼地易涝,耕地的生产能力和粮食产量常受天气因素的高度制约。水田和水浇地仅占总耕地面积的2%,现有水利设施因年久失修,老化、损毁现象严重,水源及渠首工程运行不正常,渠系、田埂等基础设施不配套,跑水、阻水、漏水现象普遍存在,输水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大降低。农田林网不成体系,难以起到防护作用。规模化经营程度低,缺乏大型机械,长期浅耕导致犁底层上移,土壤紧实度增加,理化性状变差,抗旱能力降低。

2、土壤退化和污染问题凸显,耕地资源利用效率低。耕地土壤退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层变薄,耕层变浅,物理性状变劣。以东北黑土地为例,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开垦以来,典型黑土表层平均每年流失0.3~1cm,黑土层厚度从开垦初的60~100cm,40年减至50~60cm,70年减至20~30cm;分散小农户经营长期用小马力机械耕作,形成了坚硬的“犁底层”,耕层厚度由开垦初期的25~35cm,变为10~20cm,土壤容重平均增加0.28g/cm3,耕性变差,水、肥、气、热不协调,而且蓄水保墒能力降低,极易造成水土流失。二是土壤有机质下降,养分失衡。我旗有机肥资源丰富,但有机肥资源利用效率低,秸秆及畜禽粪便还田率不足20%。第二次土壤普查至今30多年,耕地土壤暗棕壤、黑土的有机质含量分别下降5.6%、9.7%。三是耕地土壤存在污染隐患。突出表现在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化肥使用方面,农民常规施肥氮、磷、钾肥的利用率分别只有26.75%、13.72%、35.28%,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后,虽然分别提高了6.5、3.8、8.2个百分点,但较全国平均肥料利用率低,不仅浪费肥料资源,而且存在面源污染隐患;全旗化学农药使用总量一般在0.35万吨左右,利用率不到36%,大部分农药残留在土壤、水的环境介质中,不仅对土壤微生物造成伤害,土壤菌群失衡,导致土传病害加重,耕地生产能力下降,而且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矿企业周边也有重金属污染的隐患。

3、综合协调机构和法律法规不健全,保护建设力度低。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也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养条例》。但这些法律法规自成体系,没有形成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完整的土地保护法规体制与机制,而且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规范了对耕地数量的保护,而对耕地质量保护重视程度不够,而且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在环境保护上,对耕地面源污染和耕地质量下降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治理保护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在耕地保养上,自治区仅有的一部《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养条例》,也因具体罚则欠缺或太轻,且执法主体不明确,起不到保护保养效果;在机构设置上,由于没有耕地保护和治理的综合协调机构,国土、发改、水利、环保、财政、农业等部门协调统一不够,难以形成合力,缺乏统一规划和布局,造成资金投入分散,而且资金总量较少,持续时间短,导致耕地保护和建设效果不很明显。

(三)面临的形势与建设机遇

面对耕地资源约束趋紧、耕地环境质量污染严重、农田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着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工作。中央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耕地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也是质量上的”。李克强总理也强调“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要求:“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这些重要论断和重大部署,为我市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必要性

(一)是构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的迫切需求

习近平同志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耕地土壤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农业资源。农田生态保护是我国北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人口剧增与粮食需求的矛盾,多年来进行了大规模、高强度、非理性的开发,同时,重利用轻保护、重索取少投入,使整体农田生态系统退化,引发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地下水超采等生态问题,耕地质量持续下降、土地生产力持续降低、土地可利用性及生态环境调控能力持续减弱,使昔日山川秀美的祖国北方生态屏障变成了生态脆弱区,严重威胁着周边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

(二)是维系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要求,“要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多做贡献”要莫旗现有耕地面积800万亩,已具备30亿斤以上的粮食产能,商品率达85%以上,是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但我旗粮食产量快速增长是顶着巨大的生态压力、通过过度消费土地资源换来的。我旗粮食产量的丰与欠直接影响着全区粮食安全和祖国北疆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稳定。

(三)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保护耕地包含耕地数量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两个方面的含义。在耕地数量减少不可逆转的现实情况下,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才是对耕地的根本性保护,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耕地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耕地质量堪忧、基础地力下降,东北黑土地退化以及农田投入品的污染问题突出。因此,必须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升耕地地力,减少农田污染,培育健康土壤,才能不断夯实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载体,坚持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向监管要效益的总原则,把实现我市耕地资源高效利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作为中心目标,以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政策为重要保障,以统筹整合和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保护、建设和管理并重为关键环节,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保护管理,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质量红线”要求,划定耕地质量保护的“硬杠杠”。形成“在保护中利用、利用中建设、建设中提升”的耕地保养的良性循环模式。

2、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根据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现状,分析主要障碍因素,集成组装配套的治理技术模式,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取得实效。

3、坚持突出重点、示范先行。以当前耕地质量方面面临的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突出区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技术难题,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循序渐进地扩大示范推广范围,持之以恒推进耕地质量建设。

4、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重。创新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体系,提升监控与综合管理的能力;加强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的示范和推广,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注入新活力。

5、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农民和企业积极性,积极营造多元化投资模式,努力形成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的合力。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全旗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实施区域耕地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耕地土壤的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养分失衡、耕层变浅、白色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对800万亩的耕地进行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提升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3个百分点,耕层厚度达到30cm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35%以上;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农田蓄水保水能力明显提高,降水利用率提高8~10个百分点,达到60%,水分利用效率平均提高0.1公斤/毫米·亩。

四、建设内容与规模

紧紧围绕“三防、三提”的技术路径,全面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三防”即防止坡耕地水土流失、防止土壤风蚀沙化、防止面源污染,这是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基础;“三提”即提高耕地土壤基础肥力、提高农用投入品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能力,这是耕地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围绕“三防、三提”的技术路径,建设“一个体系”、实施“五大工程”

(一)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全市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参照自治区机构设置,旗政府在农牧业局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人员,配置构建网络化信息平台设备,包括数据处理、存储设备和地理信息系统相关软件、数字化地图、基础信息数据库等,建立莫旗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中心,这是链接旗县和自治区耕地质量监测的桥梁和纽带。建成后的主要业务功能包括:一是建立全市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负责对全市各区域站和各耕地质量监测点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上传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准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耕地地力与耕地环境质量、施肥效益与肥料市场行情等方面的动态信息,确保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增强政府宏观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二是开展区域性和全市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在开展县域耕地地力评价和建立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分不同生态区域开展区域性的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和全旗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综合评价耕地质量等级,定期发布相关报告,实现耕地资源的动态化、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及时了解耕地质量动态变化趋势,为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负责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包括对各区域站和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的各项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特别是对测试方面的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确保各区域站和县级中心上传数据的准确性;四是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包括耕地土壤肥力、墒情、肥效肥情及耕地环境质量变化的预测预报,提高莫旗对耕地、肥料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同时利用监测信息,为及时、科学的指导全市农业生产服务。

2、建设区域耕地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区域站。建设2个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区域站。建设内容包括:一是耕地质量监测试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试验地的土地平整、沟渠完善、小区设置、不同处理监测小区的水泥板隔离、田间标志以及必要的灌、排田间设施等;二是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包括田间样品采集、制备、称量、分析化验相关仪器等;三是改造监测环境条件,包括化验室装修、水电改造、控温、通风、排毒设施等。四是配置构建网络化信息平台的设备,包括数据处理、存储软硬件设备等。

建成后的主要业务功能有:一是针对区域内耕地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耕地质量修复技术的试验示范。二是负责管理和指导旗县耕地质量监测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三是负责对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四是负责对辖区内各乡镇耕地质量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区域内耕地质量的动态变化信息,为开展区域内的耕地质量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3、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建设。建设100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建设内容包括:一是耕地地力长期定位监测点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试验地的土地平整、沟渠完善、小区设置、不同处理监测小区的水泥板隔离、田间标志以及必要的灌、排田间设施等;二是配置土壤墒情与旱情自动监测设备;三是配置采样工具、制样设备、称量设备等;四是配置相关的数据处理、存储、传输等设备。

建成的耕地质量监测点是耕地质量监测预警和信息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和数据源,负责8个方面的监测业务,包括耕地土壤墒情监测、耕地土壤肥力监测、耕地环境质量监测、耕地土壤退化监测、耕地养分轮查、肥料区域试验、肥料肥效鉴定、养分资源和肥情监测。

(二)耕地质量建设

在我旗不同生态类型区,针对耕地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的实施五大工程,对800万亩的耕地进行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

1、耕层建设工程。针对耕地土壤耕层浅、养分贫瘠、保水保肥能力差等问题,开展土壤耕层建设。一是增加耕层厚度。通过深耕深松,打破犁底层,使耕作层达到25~35cm,形成疏松深厚的耕作层;二是培肥耕层土壤。因地制宜的开展“三建一还”工程,“三建”及在城郊肥源集中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建有机肥工厂、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建设有机肥生产车间、在畜禽分散养殖区建设小型有机肥堆沤(场);“一还”即因地制宜的开展秸秆粉碎翻压还田、秸秆免耕覆盖还田,提高土壤肥力。三是平衡土壤养分。全面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做到因土因作物施肥,创建耕层土壤充足、均衡的营养条件。通过耕层建设工程,建成水、肥、气、热协调和深厚肥沃的耕层土壤。

2、农田节水工程。针对水资源分布不均、利用效率低的问题,通过实施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和肥料利用率,对漫灌区配备滴灌节水节肥设备,实施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对已建滴灌区进行滴灌成果巩固,开展滴灌带补贴,保证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得到长期持续应用;开展厚地膜覆盖和全膜覆盖集雨保墒,提高自然降水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推广坐水播种和抗旱保苗技术。

3、土壤健康工程。一是化肥减量控污。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和缓控释肥、水溶性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改进施肥方式,优化施肥结构,提高化肥利用率,控制化肥面源污染。二是农药减量控污。集成推广农药残留微生物治理、农药减量使用、病虫害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提高综合防治效果,有效减少化学农药用量。三是白色(残膜)防控。加强残膜回收的力度和投入,对残膜回收环节给予适当补助,扶持残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加大可降解地膜的研发与试验示范力度,研发推广地膜替代技术。

五、保障措施

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和长期性工程,需要协调配合,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的投入力度,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灵活运用因地制宜的原则,使耕地质量得到切实保护和提升, 实现粮食安全生产与生态生态协调发展的有机结合。

(一)组建机构,强化统筹协调

莫旗要组建全市耕地质量保护监测中心,加强协调,搞好服务,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各旗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基金,开展督导检查,保障行动有力有序开展,要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重点实施区域要加强配合、相互交流、共同促进。

(二)细化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结合实施《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分工,严格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责任,守住耕地质量红线。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组织各级农业、国土、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建设和把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质量关。鼓励引导生产者,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用地养地结合的措施,保护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多方合作,强化科技支撑

组织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开展协作,对一些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攻关,攻克技术瓶颈,集成组装一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技术模式。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提高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耕地质量保护和科学施肥技术应用能力。

(四)加大投入,强化政策扶持

落实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轮作休耕和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项目。要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扩大耕地质量建设资金来源,增大资金规模。创新投入机制,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补贴、补息等方式,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引导商业性经营资本进入,多方合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充分调动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化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完善耕地质量建设补偿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第三方治理,培育专业化企业和组织,促进设施运行管护等市场化运行模式,逐步实现有偿服务,探索长效机制。

(五)加快立法,强化法治保障

在国家加快《耕地量保护条例》和《肥料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的基础上,配套出台地方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政策,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建设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为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保驾护航。根据国家制定“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和“耕地质量等级”标准,完善全旗耕地质量标准体系,研究提出耕地质量红线划定方法;建立健全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完善旗县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立耕地质量大数据库。

(六)广泛宣传,强化示范引导

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耕地质量保护的重要意义,推广用地养地和科学施肥的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在不同生态类型区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强化示范引导,推动全市耕地质量建设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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