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督查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条件
1、政治上可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公道正派,品行优良,坚持原则,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提出较好的意见建议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
4、党务公开监督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有有群众代表等。
5、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要经过广大党员、群众认可,局党组审查后方可确定。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职责
1、对信访系统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以及工作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
2、广泛收集信访系统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局党支部反映。
3、监督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群众意见、建设和要求的办理情况。
4、认真学习局党支部公务公开的文件,及时参加局支部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务,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