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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工业园区企业入驻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1072 来源:工业园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入驻莫力达瓦工业园区各企业的管理,建设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使园区各项目建设合理布局,严格遵循设计要求,园区内部环境优美,服务管理规范,不断促进园区内部及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莫力达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入驻企业建成运营以后行使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入驻条件管理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符合园区

规划环评要求,投资具备一定规模的项目可以入驻园区。

(二)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强,并且有充足的建设资金能够确保企业按期建设完成的企业优先入驻;能够填补农畜产品市场空白,对完善莫力达瓦工业园区市场体系建设有促进作用的企业优先入驻。

第四条 规划管理

入驻企业应先到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界线控制图,再进行规划设计,其规划成果经初审,符合园区规划基本要求的再上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企业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施工建设,如需变更,须经莫旗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项目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布置图、效果图、地下管线布局及接口图)整体设计效果要求美观、大方,符合园区规划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未经批准变更的,规划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园区办将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第五条 建设管理

(一)入驻企业的项目工程建设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实行建设项目工程报建招标制、施工许可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项目施工前,必须由规划部门放线、验线,合格后方可动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服从园区办提出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入驻企业要合理调配资金进度,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建设需要。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严格做到不拖不欠。

(五)入驻企业因经营需要,需改建和扩建的,必须向园区办提出申请,经规划部门评审批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改扩建工程。

(六)入驻企业建设期间,每月需向园区办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第六条 经营管理

(一)入驻企业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入驻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和企业年检报告,及时、如实上报经营中销售收入、纳税额、进出口额、从业人员等经济指标,依法纳税。

(三)入驻企业歇业、停业或复业,必须提前向园区办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劳动保障管理

(一)园区企业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有权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员工编制、工资和奖励制度,自行聘用、录用或辞退员工。

(二)园区企业用工由园区办根据企业要求与就业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技术院校协调办理。

(三)园区内企业招聘职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由劳动部门鉴证。

第八条 基础设施管理

 

(一)入驻园区企业统一使用园区内的水、电、暖、通讯、道路、污水管网等资源及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在企业内外打井、铺设供水管道、架设输配电线路、修筑交通便道及建设其它任何设施。如经营需要确需建设的,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后,严格按园区规划和规划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企业外部设施由园区办协同规划部门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损坏、拆除。

(二)入驻企业对园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园区整体形象负有保护义务,如有损坏公共设施、破坏园区形象的行为,园区办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环境保护管理

(一)入驻园区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鼓励采用先进的环保设施,保证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二)入驻园区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处理,要在指定地点堆放,不经允许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任何物品。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措施管理和处置,如有泄露企业将承担相关责任。

(三)园区内企业要做好环境卫生维护工作,企业要保持整洁,生活垃圾要按规定倒放,不得乱丢、乱放。

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各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特种作业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二)各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安监人员,负责企业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三)入园企业要积极参与园区办和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

(四)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保安组织,对企业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治安事件,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园区办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十一条 服务与保护

(一)园区办对入驻企业实行封闭运行管理,除司法机关处理紧急事务外,未经园区办允许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擅自进入园区进行推销、宣传、收费等影响企业正常运行的活动。职能部门需到入驻企业进行公务活动的,须与园区办提前取得联系。

(二)园区办对入驻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企业在入驻和经营中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园区办协调相关部门办理,限时办结。

 

(三) 对入驻企业实行“零干扰”保护。市政府将切实制定和落实保护措施,排除干扰,禁止任何单位向入驻企业拉赞助、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莫力达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园区办有权对该办法进行补充修改。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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