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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 办事指南 | 文体新广局

访问次数: 587 来源:政务中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事项名称: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申请材料1(1份):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材料3(1份):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申请材料4(1份):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申请材料5(1份):场所内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申请材料6(1份):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7(1份):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韩金保护验收决定;

 

 

 

事项名称:歌舞娱乐场所变更

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的

申请材料1(1份):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原《娱乐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3(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材料4(1份):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申请材料5(1份):场所内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申请材料6(1份):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7(1份):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韩金保护验收决定;

二、娱乐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

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材料1(1份):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申请材料3(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材料4(1份):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申请材料5(1份):新人员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三、变更名称、注册资本

申请材料1(1份):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申请材料3(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项名称:歌舞娱乐场所延续

 

申请材料1(1份):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申请材料3(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项名称:歌舞娱乐场所注销

 

申请材料1(1份):注销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事项名称:歌舞娱乐场所补证

 

申请材料1(1份):歌舞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

 

(一)筹建阶段

申请材料1(1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申请表;

申请材料2(1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章程(营业执照内要事先增加相应许可经营项目);

申请材料3(1份):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3(1份);营业场所多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

 

(二)最终审核阶段:

申请材料1(1份):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2(1份):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3(1份):经营管理技术安装证明文件;

申请材料4(1份):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申请材料5(1份):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像机设备分布图;

 

 

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要负责人的,提交新法定代表人活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变更经营地址

变更经营地址。遵照设立程序,份筹建及最终审核2个阶段。

3、变更机器台数

(1)营业场所的方位正经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方为证明文件);

(2)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错改建、扩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改建、扩建申请表;

(2)营业场所的方位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方为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事项名称: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一、设立

 

申请材料1(1份):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申请材料2(1份):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申请材料3(1份):法定代表人活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申请材料4(1份):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二、变更(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如变更演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2. 原《营业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复印件,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等证明);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许可载明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许可证,文化行政部门不再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但营业执照未记录姓名或身份证明编码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延续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2.原《营业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四、注销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补证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事项名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申请材料1(1份):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表;

申请材料2(1份):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申请材料3(1份):法定代表人活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申请材料4(1份):消防批准文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事项名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1、注销申请书;

2、原《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本案表》、《营业演出许可证》

 

 

 

事项名称: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补证(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4614433

网上申请网址:http://sq.ccm.gov.cn/ccnt/scz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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