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莫旗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考勤纪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因公临时外出是指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窗口办理工作事项。
第二章 因公临时外出制度
第一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应提前填写《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单》,注明往返时间,外出事由,经首席代表审批签字,报备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
第二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时应保持手机的畅通,中途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时,应视情况报备首席代表及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第三条 严禁窗口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自己的私事。
第四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工作计划完成后应及时返回中心,不得逗留或直接回家。
第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无法回中心考勤时,需要填写《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单》注明事由,由窗口首席代表签字,到中心综合协调办公室报备,作为考勤依据。
第六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违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窗口工作人员在因公临时外出工作时外出办理自己事情的,如未按流程请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本制度自2018年9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