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和乡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开荒行为及耕种2003年以后开荒地块行为的有关公告
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厉打
击毁林毁草开荒行为、耕种2003年以后所有开荒地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莫旗2016-2020年退耕还林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起禁止毁林毁草开荒的一切行为。
二、自本公告起禁止耕种2003年以后所有开荒地块。
三、设立有奖举报机制,对提供毁林毁草开荒线索者、
耕种2003年以后所有开荒地块线索者,额尔和乡人民政府
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实,要求举报内容详实(有地块详细位
置、和违法行为人姓名等信息),核实无误后额尔和乡人民
政府奖励举报人1000元现金。
四、举报电话13848701162,联系人任玉泽(额尔和乡
人民政府副乡长)。
五、保证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额尔和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