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好旗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确保政务中心工作安全有序、正常运行。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火灾事件
1、值班人员或火情发现第一人立即按响火灾警报器,报旗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大厅物管公司并同时呼救,启动消防栓和灭火器,如火势较小,自己完全有能力扑灭时,应利用最近的灭火工具将火扑灭,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如火势较大,确认靠自身能力不能扑灭时,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中心领导和中心综合办公室,关闭总电源,向中心各楼层人员发出报警疏散信号,打开安全出口通道,迅速组织保安和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办事群众。在确认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进行抢救,转移物资;
2、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协助“119”火警灭火,组织人员维护秩序;
3、综合办公室会同各窗口,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火灾带来的影响及损失,提出处理意见后报中心领导;
4、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在大厅内对此事件进行通报。
二、突然停电事件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通知大厅物管公司和中心综合办公室,迅速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大厅物管公司要迅速启动备用电源;
2、物管公司电工立即检查大楼供电系统,查明停电原因,属于物业维修范围的故障,应立即抢修;若属于地方供电局范围的故障,立即与供电局联系,值班人员和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窗口关闭用电设备电源,防止恢复供电瞬间损坏设备;
3、大厅内恢复正常供电后,物业公司应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检查各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4、确认电力暂不能恢复时,在一楼大厅咨询导办台公告停电,并告知恢复通电时间。值班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地下档案室渗水事件
1、发现渗水情况,立即通知大厅物管公司和中心综合办公室,迅速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厅物管公司迅速切断水源,立即安排人员启用设备、工具排水;
2、大厅物管公司和中心综合办公室迅速组织人员查找渗水原因,堵塞漏洞。
3、中心综合办公室视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4、当遇强降雨时,大厅物管公司和中心综合办公室必须及时检查地下档案室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漏,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派专人抢修和维护,中心综合办公室及档案归属窗口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四、突发秩序骚乱
1、办事窗口因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办证,办事群众突然增多引起大厅秩序骚乱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及时报告中心领导,物业公司应视现场情况及时增派安保人员,迅速进行疏导劝阻、维持秩序;
2、若大厅内发生激烈争吵、人身伤害或肢体冲突事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并尽快通知大厅保安人员到达现场,同时迅速报告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立即报告中心领导,马上组织安保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制止,如当事人仍不听解释、劝告、无理取闹、发生谩骂行为干扰正常工作的,由保安带出大厅。如仍然拒绝离开大厅或有更加过激行为的,由综合办公室拨打“110”,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以保证大厅正常办事办公程序。如综合办公室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中心领导,并提出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以最快速度平息事件;
3、重大人身伤害事件速报“110”和“120”处理;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将处理意见在大厅内通报。
五、遭遇突然袭击
1、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窗口工作人员)凡收到或获得针对公共场所、办公场所进行袭击威胁的信息、电话等,必须及时报告大厅值班人员和中心领导。
2、若遇突然袭击,值班人员和综合办公室迅速组织大楼保安和窗口工作人员及时疏散办事群众,视情况并迅速拨打“110”、“119”报警和“120”处理;
3、在警察和医护人员赶到之前,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稳定秩序;
4、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将遭遇袭击事件处理结果在大厅内通报。
六、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事件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物管公司现场安保人员或中心综合办公室报告;
2、安保人员和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但不得挪动可疑物),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3、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安保人员和值班人员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组织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和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
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安保人员和中心值班人员均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动,应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七、网络攻击破坏事件
1、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安装和升级杀毒软件,定期给服务器打补丁,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备份数据库;
2、发现网络受到攻击破坏时,窗口工作人员迅速报告值班人员、中心网络管理人员立即进行必要的人工应急操作,因系统和网络故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应及时通知各窗口,通报有关故障情况。
3、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对网络系统被破坏的程序进行检查,抢修被攻击破坏造成的软、硬件损失,及时恢复使用功能,窗口工作人员尽快做好受理资料补录工作;
4、中心网络管理人员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八、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突发事件
1、当办公区域发生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应立即向中心综合办公室报告。现场安保人员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过激行为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
2、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处置,原则上不发表任何意见,可以点头表示回应或将其引导给值班人员处理,避免与之发生争论;
3、立即将上访人数、基本情况、要求达到目的等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并积极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4、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明确上访人员的来源和目的,视其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其予以处置;
5、中心领导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政府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6、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立即安排人员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九、盗窃事件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
2、综合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汇报;
3、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4、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5、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突发疾病事件
1、遇到突发疾病事件,迅速报告值班人员,卫生部门窗口应积极配合中心管理人员,采取科学合理方式进行必要的急救;
2、拨打“120”急救电话,配合“120”急救医生进行抢救;
3、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情况,由相关单位配合处理,将情况在大厅内通报
十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日值班人员在对进厅办事群众进厅登记、体测时,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疫情症状患者,第一时间进行体温复检,如确属体温异常,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将异常患者暂隔离至大厅外留观处观察,并及时报告当日值班负责人,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当日值班负责人在接到异常报告后,立即采取措施,暂闭进厅通道和出口通道。
2.当班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后,立即启动筛查程序,对同时段进厅人员开展深入细致排查,通过大厅登记记录、视频监控排查10分钟(前后)内所有与异常者同时进厅人员信息、去向及同时段内接触其它人员的情况,登记造册。同时将异常情况上报旗疫情指挥部。
3.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将体温异常患者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学检查,并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同时段进厅人员相关工作。
4.迅速开展全方位病毒消杀工作,联系疾控中心,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大厅周边、及内部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式病毒消毒。
5.做好进厅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思想疏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政务服务窗口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