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务服务局严格执行旗委制定本季工作时间,即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五天,现暂定每天上午8:30分—12:00整,下午2:30分—5:30分工作小时制。
2、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出勤考勤制度,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
3、因事不能正常依时上下班者,提前向所在科室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通报,一天以上写假单向局长请假。
4、非特殊情况无法请假不在岗15分钟至三小时的作迟到早退论,三个小时以上的作擅自离岗旷工论。
5、外出开会或工作,非特殊情况应向办公室通报,以便掌握情况,方便联系。
6、因病请假(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书和休息意见书,否则作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