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3】114号
王齐委员:
您提出的《依托优势产业,扶持“琥珀巷”烟叶种植,形成知名品牌的建议》收悉,先答复如下:
我旗生产的“琥珀香”黄烟,已于2006年由农牧业产业办公室出资注册了。“巴特罕”黄烟商标,“琥珀香”已由天津一家烟草公司抢注了,经过几年的运作,“巴特罕”黄烟已经成为现有达斡尔族民族特色的农产品之一。商品持有人是莫旗“琥珀香”黄烟种植协会,对外销售的黄烟精品包装,按不同等级包装盒颜色有所区别,使黄烟的销售体现标准化和品牌化。
“琥珀香”黄烟的嗜好人群在不断减少,过大的积极种植在销售终端有问题,其于传统的晾晒型烟叶和烤烟有本质上的差别,用传统方法种植和熏蒸加工的才能算作纯正的“琥珀香”黄烟。
商品产量最终取决于市场需求,在当前的市场氛围下,传统型的黄烟生产要注意量的控制,现在的年轻人抽烟的人已经很少了,按现在我旗每年种植2000左右的面积上看。规模在扩大的风险性很高。
莫旗农牧业局
2013年7月2日
签发人:田源山
承办人:索曙明
电 话:3977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