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委加大了学习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的规定。
2、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承诺兑现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内政发〔2018〕42号)中“在出让土地时可按自治区实施国家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政策的规定确定出让底价”的相关规定,呼伦贝尔三聚绿源项目已享受土地出让金最低价84元/平方米的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呼伦贝尔市扶贫办关于印发支持北京企业开展扶贫协作产业合作优惠政策的通知》(呼扶组发(2018)56号)要求,对北京企业到呼伦贝尔发展从项目资金、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