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将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督查,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政府网站中发布相关内容。督促各部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全力按照国务院模板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完成。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督促各部门、乡镇于5月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历史信息补录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未经单位保密机构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三是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规范程序,妥善办理,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四是突出重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部门、乡镇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乡镇、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合力抓落实。要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坚持政务公开督办检查制度,定期对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严格考评办法,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二、电子政务工作
(一)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http://59.196.23.140)
各部门要根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全责清单》要求认领本单位目录清单并进行审核,在2020年3月底前根据自治区要求把本平台中实施清单相关内容(承诺时限超出30天或需要缩少承诺时限、)进行优化完毕。
(二)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云平台
(http://59.196.51.82:8085)
针对群众和企业线下提交的办件申请,各部门要依托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云平台开展网上业务办理工作,我局已经为各部门分配了账号及权限,此平台中的审批事项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中清单事项为对应的,各部门需登录账号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内蒙古“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
(http://59.196.23.12)
“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门户主要是通知和为工作人员提供监管事项、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综合分析、监管投诉、信息采集、联合监管、效能评估、人员管理、机构管理等功能模块。我局已为各部门分配了账号及权限,各部门已经基本完成监管事项领取和行为采集的补录工作,但还需实时更新、完善行为采集信息数据。
(四)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电子印章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内政办字〔2018〕56号)要求,我局为旗相关部门在电子印章系统进行了电子印章制作,今年将继续制作相关部门的电子印章。
(五)做好全市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和“蒙速办”移动端口建设工作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印发的《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局关于接入市政府系统办公业务平台》要求,统一接入呼伦贝尔市和自治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平台。我局将利用此专线开展相应工作。
三、“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一)简政放权方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办事项目录已下发,各部门要参照自治区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按照动态调整原则和相关规定,开展本级权责清单调整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并于4月底完成。
(二)加强监管方面
继续做好双公示工作,继续做好双随机专项抽查工作和“互联网+监管”旗本级事项的协调录入工作。
(三)优化服务方面
政务中心要研究好“好差评”制度,加大应进必进,协调各部门进人、进事儿,各部门要克服困难,选人进驻,落实好重点项目窗口职能、职责、选专人代办、领办重点项目,协调各审批部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四、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各部门要将业务人员、事项、平台都进驻到政务服务大厅,尤其要把各项审批平台接入政务中心首席代表处,如:住建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发改委的备案、核准、审批平台等。
政务服务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