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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莫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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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莫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莫政公发[2019]1号

 

莫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莫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莫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莫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莫旗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呼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顺民心、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我旗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消费需求、深入实施“项目建设年”,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交旗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作用,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年内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探索推行会议公开制度,各旗直部门每年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不少于1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和部门会议,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频次等,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旗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公开行动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情况、成效、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推进中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半年公布各乡镇地表水水质情况,按季度公开中心城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推进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建设项目(含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和批复文件;强化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执法督查信息公开,定期公开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案件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信息,按季度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自然保护区相关信息。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目录、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推进会的工作机制,及时统筹研究全旗“放管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抓好改革措施的落实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旗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政府相关部署,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专栏中,集中全面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增加中央部门项目的公开数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旗政府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以中国政府网为总门户,加快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旗政府办公室要办好本级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加强期刊建设,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在政府公报新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等专栏,确保重要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期发布。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加快政府热线12345建设,进一步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切实解决热线电话号码多、无回应等问题。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为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要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建立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四)加强相关基础工作。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填报。

 

附件: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 施

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消费需求、深入实施“项目建设年”、乡村振兴战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2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旗政府办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3

提交旗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原则上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进行解读。

持续推进

4

严格落实《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18﹞36号)要求,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

旗政府宣传部、旗政府办

每月一报备

5

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第一发言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6

积极回应社会关 切

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7

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医药卫生、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旗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8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涉事部门及时发布回应信息。

12月末

9

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10

增强解读回应效 果

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探索运用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全链条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

旗政府办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11

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旗政府办、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12

善于利用多种媒体进行精准解读。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作用,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2月末

13

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12月末

14

推进重要决策公 开

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旗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

旗政府办、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15

做好政府会议公开工作,邀请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推行部门会议公开。

旗政府办、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17

推进重要决策公 开

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征集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部门出台的,通过部门网站做好决策预公开工作。

旗政府办、旗司法局

旗政府各部门

长期

18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旗政府办

旗政府各部门

长期

19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 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要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职责分工、监督渠道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20

进一步加强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的公开。

旗政府办

12月末

21

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等情况公开。

旗审计局

12月末

22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旗政府办、旗政府各部门

12月末

23

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

旗政府办、各乡镇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11月底前

24

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 开

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

旗政务服务局

有行政执法权的政府部门

8月末

25

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

旗司法局

12月末

26

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

旗司法局

12月末

27

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旗财政局、金融办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

12月末

28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京蒙扶贫协作等信息公开工作。

旗扶贫办

卫健委、教育局、水务局、医保局、发改委、农科局、工信局、文旅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林草局、财政局、城投公司、国网莫旗供电公司

12月末

29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加强污染防治,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

旗环保局

旗政府各部门、人民医院、中蒙医院、税务局、气象局、尼尔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投公司、各乡镇

12月末

30

深化“放服”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工作。

旗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

旗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31

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结果公开工作。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末

32

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投资项目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审批全流程公开。

旗发改委

12月末

33

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套文件、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全公开工作。

旗住建局

12月末

34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办事结果公开工作。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末

35

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工作。

旗发改委、商务局

政策出台20个工作日内

36

做好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规范清理公开工作。

旗发改委、财政局

政策出台20个工作日内

37

加强信用监管,管理运维好信用呼伦贝尔平台。

旗发改委

即时

38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好随机抽查事项、执法人员名录和抽查结果公开。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即时

39

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公开。

旗政务服务局

8月末

40

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旗司法局

8月末

41

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工作。

旗政务服务局

8月末

42

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工作。

旗政务服务局

8月末

43

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 开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专项活动公开工作。

旗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12月末

44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

旗教育局

12月末

45

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旗卫生和健康委员会、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

12月末

46

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制度的公开工作。

旗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47

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加大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力度。

旗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12月末

48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

旗自然资源局

12月末

49

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旗政府各部门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12月末

50

细化财政信息公 开

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

旗财政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51

增加公开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的重点项目数量和涉及本级部门的数量。

12月末

52

推动各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

12月末

53

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12月末

54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 展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月末

55

继续加强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平稳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57

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58

稳步推进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稳步推进

59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定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8月末

62

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 展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着力推广电子公报移动端展示。

旗政府办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63

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公报专栏,完整展示创刊以来的全部政府公报内容。

12月末

65

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 展

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部门

10月末

66

创新办事方式,公布“一个窗口”、“一次办理”事项目录。

10月末

67

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10月末

68

加快政府热线12345建设。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69

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旗政府办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6月底

70

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旗政务服务局

12月末

71

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

旗政务服务局、财政局

12月末

72

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

旗委组织部、旗司法局

12月末

74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启动《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各部门也要健全完善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

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75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

6月份

76

开展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10月份

77

加强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12月末

78

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 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建立重点信息公开标准化机制。

旗政府各相关部门

12月末

80

各部门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典型案例及时报旗政务服务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81

加强相关基础工 作

机构改革涉及的旗政府部门要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好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全面自查机制。

旗政府办、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82

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定”方案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

83

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旗政府办、旗司法局

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月末

84

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填报。

旗政务服务局

年内

85

统筹部 署

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安排,明确时间节点,逐项对照落实具体责任。

旗政务服务局、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7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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