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新的重大变化,按照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经莫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村(社区)要继续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严格查验出入证,村(小区)居民一律凭出入证出入,不限时间、不限次数、不测量体温、不扫描登记。严禁聚集,居民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家庭聚会、朋友聚会、文体活动、宗教礼拜、棋牌娱乐、婚丧事宜等人员聚集和团体活动,坚决做到不串不聚,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莫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向村(社区)报告;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村(小区)继续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车辆进入,特别是黑龙江籍(哈尔滨市)车辆、人员。外来人员承租房屋的,严格落实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加强对承租人员旅居史、密接史的审查和日常管理。其他特殊情况需进入人员,一律严格检查健康码测温,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即可正常通行。对持有“红码、黄码”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严禁居民不佩戴口罩出入村(小区)。
2.即日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村(社区)要持续排查14日内有哈尔滨市旅居史暴露史,特别是哈医大一院(南岗院区、群力院区)、哈医大三院、哈市第一专科医院、哈市第二医院、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哈尔滨红十字会医院等医院治疗、陪护史返抵莫旗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向莫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报告。
3.广大居民群众应增强自律守规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持防控思想不松懈,应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科学消毒、少聚集、保持安全距离、拒绝野味、有症状早隔离早就医等个人防护措施。
4.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制度,第一时间对可疑病例进行收治隔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切断流向社会的传染途径。
5.复工复产企业、商户、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加强科学健康防护、加强疫情应急处置,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日常消杀通风、扫码测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大型商超、宾馆、公共浴室、体育健身场馆、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持续做好防范工作,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场所要继续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规范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做好场所消杀、开窗通风、卫生清洁等工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