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莫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村(社区)、居民小区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1.全旗各村(社区)、居民小区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要全面加强末端管控。
2.即日起,全旗各村、居民小区居民群众持出入证外出,不再限制外出的时间、人数及次数。
3.建议近日进入(返回)莫旗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满7日后再行外出。
4.居民群众因农业生产、粮食购销、复工复产、就医住院、网上学习等原因可准许“点对点”跨乡镇流动。对于“点对点”跨乡镇流动人员,可驾驶私家车或乘坐出租车出行(完成“点对点”流动后,私家车严禁通行),在检查点需持出发地村委会(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及身份证予以通行。对于流动后变更居住地人员,在出发前需向接收地村委会(社区)报告,到达接收地后必须主动到接收地村委会(社区),在接收地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向出发地村委会(社区)确认报告,由出发地、接收地村委会(社区)分别调整四级网格,防止流动人员重复管理或漏管失控。对于跨村组、居民小区流动变更居住地的人员,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5.居民群众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居民小区报告并及时就诊。
6.各村(社区)、居民小区要继续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树立科学防控观念,尽量减少跨村组、居民小区流动,避免人员聚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7.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劝阻、聚众闹事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