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农牧业生产,经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粮食、牲畜、农用物资购销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外来及旗域内涉粮食、牲畜、农用物资购销车辆及人员须持司乘人员住所地乡镇开具的解除隔离健康证明,经粮食、农牧等部门对其资质审核通过后,由所联系乡镇(尼尔基社区)工作人员在交通检查点接入,开展购销活动。
2.各乡镇(尼尔基社区)负责粮食、牲畜、农用物资购销车辆及人员的管控责任,需派工作人员全程管控购销期间车辆及人员。
3.各乡镇(尼尔基社区)需提前制定此类车辆行驶路线及入村(社区)入户购销路线,缩短此类车辆及人员驻留辖区境内时间。
4.涉粮食、牲畜、农用物资购销车辆及人员需在完成购销后,由各乡镇(尼尔基社区)工作人员在交通检查点及时送出辖区。
5.对我旗的涉粮食、牲畜、农用物资购销车辆及人员外出开展购销活动返回莫旗后,对司乘人员继续落实交通保障相关管控措施。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