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牧发【2013】93号
刘艳萍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新农村设专项奖励基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两条建议符合我旗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正是广大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所期待和盼望的,建立长效工作管理机制和投入机制、激励机制广大农民才有积极性,新农村建设才能有章可循。
莫旗农牧业局
2013年7月2日
签发人:田源山
承办人:白春梅
电 话:1384808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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