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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大常委会召开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三部单行条例实施发布会

访问次数: 518 来源:人 大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制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旅游条例》(修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经自治旗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分别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三部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是我旗制定的第十六部条例。

    为宣传贯彻好三部条例,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条例的研究制定过程和重要意义,经旗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三部条例实施发布会。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迟玉亭、杜恩军,旗人大办、人大法工委、人大民族委负责同志,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旗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库区、灌区分管领导;旗水利局、文旅局、综合执法局班子成员;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自治区、市、旗、乡镇级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迟玉亭主任主持。

    会上,由旗人大办公室主任贾慧武传达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三部条例的批准文件,旗人大法工委主任吴鹏友介绍了三部条例制定、修订相关情况。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恩军对三部条例的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强调。一是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形成“人人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坚持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切实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旗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定实施细则,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条例》切实发挥作用。三是依法加大《条例》的监督检查力度。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河道保护、旅游发展、市容管理等工作,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三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推进《条例》的遵守和施行,确保《条例》执行到位,取得实效,真正使自治旗河道保护管理、旅游发展和城市管理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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