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达瓦伟业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考勤考纪制度(试行)

访问次数: 508 来源:粮食集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达瓦伟业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考勤考纪制度(试行)

 

为加强全体员工的工作纪律,加大管理的力度,培养全体员工的良好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 工作时间,粮食集团实行国家法定作息时间,具体安排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通知为准(冬季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夏季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全体员工上班需到人事部进行考勤登记,不准代替他人填写签到。每月考勤情况,由人事部汇总后交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进行季度汇总,季度汇总后交财务部以便计发绩效工资。

    三、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外出需填写外出登记表。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以假条为准,经公司领导按审批权限批准,假条交人事部备案后,方视为请假。一般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五、请假人员离岗前,必须经批准并妥善安排好离岗前的相关工作后方可离岗。在请假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事先电话或口头请假,再由其他在岗同事补办请假手续。

    六、请假人在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系,不得关闭通讯设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

    (二)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

    (三)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或未办理续假手续;

    (四)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明;

    (五)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视为旷工;

    (六)替岗人员未按时到岗的,视为旷工;

    (七)连续迟到、早退累计4次的,视为旷工。

    对旷工者将上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将旷工情况记入考勤考绩。

  1. 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装,禁止混搭,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九、在工作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达瓦伟业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