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达斡尔民族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包括护林防火、森林资源、游客人身和财产、公私财产以及特种设备、景点的运行等方面的安全。
第二条、安全工作要做到定人、定岗、定地段、定责任,明确责任与权利,公司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成员组成,景区管理中心必须健全各项值班制度。
第三条、公司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景区管理中心为其辖区内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在公司内应建立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讲解、演练。
第五条、景点售票处应设立火种存放点,将游客火种存放于售票处,并向游客宣传安全旅游方面的注意事项。
第六条、安保稽查部定期对各类特种设备、木栈道、景点、游船、高压电设备及园内林区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巡山护林日志,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危险地段(如雅克萨城、萨满博物馆、湖滨码头、金界壕、木栈道及园区内木建筑等)应设立警示标志,严禁旅客在此逗留、攀爬,安保人员和景区工作人员发现游客在此逗留、攀爬必须加以制止,并对游客讲清危害及后果。
第八条、木栈道安全生产遵照行业管理的要求执行。森林资源安全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严格执行。
第九条、景区一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火源及野外用火的管理,把诱发火警火灾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景区管理中心必须按公司事故预案的有关程序进行处理,在其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汇报。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初步情况;
(3)事故受理单位及与事故有关的其它单位;
(4)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3、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报告内容:
(1)伤亡情况及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团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
(2))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
(3)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4)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
(5)其它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4、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单位需认真总结事故发生和处理的情况,并做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
(2)原因及责任;
(3)善后处理过程及赔偿情况;
(4)有关方面及事主家属的反映;
(5)事故联系电话:火警电话:119;七家子林场孟彩林:13848806898;七家子打火队穆主任:13514804244;尼尔基镇防火办刘伟:13847004424;医疗急救电话:120;道路疏通:122。
第十一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2、有伤亡情况的,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立即组抢救。
3、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认真清理和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4、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人员看守火灾现场,防止灰复燃。
第十二条、安全工作值班制度
各部门应安排人员值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建立严格检查登记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行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定,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中国达斡尔民族园景区管理中心
2019年5月4日